全国草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4-12-22
     据来自农业部的消息,各级地方政府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草原保护和建设的部署,不断加强草原保护建设和监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预计今年种草保留面积达3.45亿亩,当年新增1亿亩;草原围栏4.4亿亩,比去年增加5000万亩;禁牧面积超过4亿亩,项目区草原植被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新统计数据还显示,今年草原鼠虫灾防治面积达到1.6亿亩,挽回经济损失近10亿元;草原火灾得到有效控制,未发生烧死人的恶性事故。各地还积极引导草业产业化经营,全国共建成180多个草产品加工企业,今年加工草产品200多万吨,成为草业快速发展的“领头羊”。

    我国是一个草原大国,拥有天然草原近60亿亩,占国土总面积的41.7%,居世界第二位。

    草原既是我国面积最大的绿色生态屏障,也是牧区畜牧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农牧民增收的前提条件,保护草原与发展草业对农牧民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农业部及时转变工作思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草原保护建设工作,用新理念指导草原保护建设工作,要求各级农牧、草原主管部门要像重视粮食安全一样重视草原生态安全,像保护基本农田一样保护基本草原,像建设林业生态一样建设草原生态;努力实现从经济目标为主逐步转移到生态经济社会目标并重、生态优先上来的战略性转变;正确处理牧区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建设之间的关系,实现牧区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正确处理草原全面保护、重点建设与合理利用之间的关系,实现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正确处理农牧民生产生活与草原生态之间的关系,逐步实现农牧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

    农业部还结合《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加快了《草原法》配套法规的制定,组织起草了《草畜平衡管理办法》、《草种管理办法》和《禁牧休牧管理办法》等规章,完成了《草原法》释义编写工作,使草原保护建设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