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治乱减负取得新进展 取消不合理收费9499项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4-12-22
     从国务院减负办获悉: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今年取得新的成效,企业普遍反映不合理负担进一步减轻,生产经营外部环境逐步改善。

    据介绍,2004年全国共取消向企业不合理收费项目9499项(其中,涉及机动车辆收费730项),查处“三乱”案件11040件(其中,公路“三乱”2060件),受处理人数4020人(其中,公路“三乱”受处理人数1116人)。2004年共撤并道路站点603个,其中,道路收费站348个(公路收费站302个、城市道路收费站46个),各种检查站点255个。国办发[2002]31号和国减负[2002]11号文件下发以来,累计共撤并道路收费站836个,其中,公路收费站708个,城市道路收费站点128个。还撤销各种检查站点和非法站点1988个。

    今年治理乱收费力度较大的工作是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在取消了一大批不合理收费项目的基础上,中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已公布了涉车收费项目目录,并明确规定,目录以外的一律取消。今后,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明文规定外,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均不得出台新的涉及机动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集资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在撤销不符合规定的道路收费站点方面,上海、天津、重庆、江苏、宁夏等省(区、市)已实现城市主城区内无收费站。此外,一些地方还积极探索高速公路联网收费,适当降低通行费标准。江苏、江西、上海、浙江、广东等10个省(市、区)已实现高速公路联网收费。重庆市通过高速公路联网,共撤销并拆除80个公路收费站和验票点,拆除乡村道路收费卡136个,使社会反映强烈的站点过多过密的问题得到初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