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羊绒出口企业应走联合之路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4-12-16
     内蒙古山羊绒是自治区支柱产业之一,每年产绒6500多吨,占世界总产量1/3左右。目前内蒙古全区年销售羊绒及制品上百万元的企业有58家,其中销售额上亿元的企业8家,每年山羊绒及制品出口3亿多美元,是仅次于煤炭的第二大出口商品。进入纺织品“后配额时代”,对内蒙古出口羊绒制品的鄂尔多斯羊绒集团、鹿王羊绒集团等几家大型企业来讲应是利大于弊,企业不再受配额限制的困扰,在更加开放的市场上开展国际贸易。但对众多中小企业讲,则是机遇与挑战并存。

    出于保护本国利益的需要,国外一些生产商、出口商及行业组织会鼓动本国政府对纺织业采取区域保护、技术壁垒、反倾销措施等。加之年初国家取消对原料型产品的出口退税,羊绒出口的获利空间缩小等。为此,羊绒制品出口企业必须提升企业档次。内蒙古的羊绒及制品出口企业大多是一些管理水平低、规模小、技术含量不高的中小型企业,必须加深对WTO规则的学习,尽快熟悉游戏规则、遵守并运用这些规则,实施品牌战略。此外,走以质取胜的道路,积极开发新产品。针对内蒙古的羊绒及制品出口企业数量多、产品品位低、竞争力不强的现状,及早主动与一些大企业联合,为其收购原绒,或按照大企业要求变成单一生产绒等,实现强弱联合,走联合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