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全面放开粮食购销市场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4-12-15
      12月10日,辽宁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沈阳召开。会议传达了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会议精神,并部署了辽宁省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工作。

    会议全面分析我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面临的形势,明确了我省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放开粮食收购价格,实现粮食购销市场化;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实现市场主体多元化;建立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机制,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加强市场管理,维护粮食正常流通秩序;建立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新体制,转换经营机制,发挥主渠道作用;建立调度灵活、结构合理的地方粮食储备体系,确保粮食安全和市场稳定。

    会议确定,从今年开始,我省要全面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充分发挥价格的导向作用,粮食供求价格由市场供求形成;在继续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具备收购条件并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都可以在全省范围内直接收购农民粮食,开展平等竞争,严禁各种形式的地区封锁,保持正常流通秩序。

    为确保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从明年起,我省每年将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安排6.3亿元,用于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

    会议强调,放开粮食购销市场,绝不是对粮食购销、价格、经营放任不管,越是放开市场,越要加强管理和宏观调控。要通过完善调控制度和机制,合理利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来确保粮食的正常流通,保证粮食供求平衡和市场稳定。进一步完善省、市地方粮食储备,建立粮食供求总量平衡和市场预警机制,加强和改善粮食收购资金供应与管理,加强市场监管,维护粮食正常流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