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年底将表彰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及个人和粮食生产大户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4-11-29
     今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粮食生产,通过各级农业部门、农业科技工作者和广大农民的共同努力,实现了年初确定的粮食生产目标。为此,农业部日前决定,12月下旬表彰奖励一批在今年恢复发展粮食生产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粮食生产大户。

    农业部《2004年发展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方案》确定的表彰对象是:组织评选粮食生产先进县200个,从中评选出10个粮食生产先进县标兵;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范围内组织评选为粮食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100名;在农业科研、教学和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省、地、县、乡)范围内组织评选200名农业科技推广先进个人(含农机、农垦),从中评选出10名农业科技推广先进个人标兵;在全国范围内组织评选1000个粮食生产大户(含农垦),从中评选出10个粮食生产大户标兵。

    该方案还对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的申报条件、考核指标、组织评审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农业部要求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中国农科院和部农垦局于12月3日前完成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审、推荐工作,12月6日之前按照分配的名额完成申报工作。农业部发展粮食生产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单位的有关专家、领导组成的评审组进行复审和评选,提出表彰建议名单,报请部常务会议审定。在12月下旬召开的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将对评选出的发展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隆重表彰,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重点报道和系列宣传。

    农业部要求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此次评选表彰工作,认真组织,精心安排,责任到人,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创造促进粮食生产持续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