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要出台食品安全新法规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4-11-24
     根据韩国时报消息,韩国将就从2008年开始实行的禽肉包装出台新的法规。

    该报导称,这一法规甚至将涉及到街道市场和小的肉铺。韩国政府还将要求从2007年起,新开张的肉铺事先要通过审查,取得国家的许可证,以此作为对加强家畜食品安全措施做出努力的一部分。

    据农业部家畜局负责人称,所有未经加工的生禽肉都将必须包装好,以防细菌和病原菌的感染。自2007年开始,具有宰杀80,000只以上加工能力的大型屠宰场必须遵照执行该法规。较小的生产厂家可从2008年起开始执行。

    饲料中使用的抗生素亦要严加控制;对肉食品中的药物将进行严格的检查。违者将会受到政府更严厉的罚款和惩处。

    韩国政府还将宣布一系列的措施加强肉类安全。包括:修订HACCP,并出台涉及所有经营肉类产品的营业点等。

    HACCP是去年7月份出台的仅涉及屠宰场的规定。从明年起,HACCP将逐步扩大到成为从农场到餐桌的所有肉类单位均须遵照执行的规章的标准。

    为防止“疯牛病”(BSE),不再允许用餐馆的残余饭菜作为家畜的饲料,并加强对疯牛病的防范及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