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末粮食价格趋降,国有粮食企业应积极应对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4-11-22
     眼下,距2005年还有1个多月的时间,粮食市场却突然一改几个月之前的平稳局面,呈现出逐步下滑的态势。据11月17日粮食市场价格监测结果显示,河北省中等小麦的平均收购价已降至0.775元/斤,二等玉米的平均收购价已降至0.575元/斤,均比一个月以前下降了0.03元/斤至0.055元/斤。据各设区市粮食局反映,近一个时期,基层粮食企业的原粮收购量有明显上升,农民惜售现象也有了很大缓解,粮食市场似乎在年末时节才进入了久违的活跃期,笼罩在基层粮食企业头顶上的阴云终于有了逝去的迹象。笔者认为,各地在当前粮食收购形势好转的情况下,除了积极做好粮食入库的相关工作,同时应着重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1、大力充实地方储备粮食库存。在今年前三个季度,由于市场、粮改、企改、资金等各方面的原因,各地基层粮食企业的粮食收购量减幅较大,地方储备粮食规模迟迟不能落实到位,给各级政府实施稳健的宏观调控带来了较大的隐患。目前,市场粮价已经下跌并临近粮企的心理承受线,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优先充实地方储备粮食库存,确保年底前完成全部收购计划。

    2、坚持发挥粮食收购主渠道作用。根据近期邯郸市粮食局开展的粮食产购调查结果表明,农民出售给国有粮食企业的粮食数量占47%,售给其他非国有粮食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粮食数量占53%。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国有粮食企业应转变传统经营观念,积极参与市场竞争,采取各种可行的收购形式,充分发挥收购主渠道的作用,确保国有粮食企业掌握足够的粮源,为保证粮食宏观调控和国家粮食安全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

    3、坚持以质论价,绝不能压级压价,杜绝出现“打白条”现象。在农民售粮热情有所提高的情况下,各地基层粮食企业应从大局出发,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有关政策,主动做好售粮宣传工作,积极开展优质服务,努力创造良好的售粮环境。在收购环节中,要坚持以质论价,严格按照收购质量标准来准确核定收购价格,绝不能趁机压级压价,杜绝出现给农民“打白条”的现象,保护好广大农民的生产热情和售粮的积极性。

    今年是全国粮食购销市场全面放开的第一年,各项政策措施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收购市场作为粮食流通领域极为重要的一环,需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引起高度重视,尤其在当前收购市场逐步“回暖”的情况下,各级粮食部门更要加强工作指导,力争使基层粮食企业尽可能多的掌握粮源,为明年的粮食经营和宏观调控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