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预计:年末两月CPI涨幅在4%以下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4-11-15
     10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4.3%,涨幅比9月份回落0.9个百分点,CPI涨幅下降对中国经济意味着什么?就此,记者专访了著名经济学家、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陈东琪。

    

     CPI回落意料之中

    

     陈东琪认为,10月份CPI涨幅回落是在预料之中的,11月份和12月份涨幅可能会下降更多,估计在4%以下,全年也应该在4%以下。具体理由有五条:一是这一轮物价上涨主要是由于粮食价格上涨引起的,始于去年11月份。按照同口径比较,去年10月份以前基数比较低,而11月份以后的基数比较高,因此必然使今年11月份和12月份的CPI同比数据显得比较低;二是今年全球粮食和中国粮食生产都是增收,对粮食价格有向下的拉动力;三是影响CPI上涨还有一个重要因素是住房价格。目前来看,加息对住房价格的影响还没有完全显现出来,但预计房价在今年11、12月份开始有所回落,货币供应量调控影响会滞后反映出来;四是前期控制需求的政策慢慢反映在CPI中;五是去年翘尾因素基本消化。

    

     核心需求有紧缩态势

    

     他分析相关数据后提出了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即9月份全国工业生产完成增加值4812亿元,增长16.1%,10月份全国工业生产增长15.7%,从单一的数据看,工业生产增长数据仍然偏高。但是从10月份的外贸情况看,贸易顺差达到70.9亿美元,是近几年少有的现象。顺差加大主要是因为进口下降速度比较快,如果把石油等基础原材料等因素剔除,进口额可能更少,这表明国内的核心需求有紧缩态势。

    

     另外,目前货币供应量增长速度已有所减缓。10月末广义货币 M2余额为24.37万亿元,同比增长13.5%,增幅比上月末低0.4个百分点;狭义货币 M1余额为9.08万亿元,同比增长12.6%,增幅比上月末下降1.1个百分点。如果从动态的情况看,信贷数据目前有出现惯性下降风险的可能。

    

     宏观政策考虑实施微调

    

     陈东琪认为,从上述情况看,目前应尽可能少出台抑制需求的措施,尤其不要同时出台配套控制措施。不仅如此,还应相应采取增加供给方面的措施,如降低税收,给企业一个降低成本的机会。要把抑制需求为主的措施,与调整以增加供给为主的税收和其他方面措施结合起来使用,防止经济增长出现回落走势。

    

     陈东琪认为,不能盲目追求经济的"软"、"硬"着陆,而要追求经济增长的平稳性。要把短期的宏观调控措施与供求平衡和经济中长期可持续增长结合起来。短期供求平衡很重要,但不能为了短期平衡而平衡,而应该将短期供求均衡与中长期矛盾的解决结合起来,这样才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特别要注意,无论经济是向上走还是向下调,都要以经济的平稳增长为重心。在经济向上走的时候,要给予适当的向下的力量;当出现向下走的趋势时,要给予防止经济大幅度向下的力量。这就是"双向微调",这样可以约束客观惯性,最终实现经济平稳增长。因此,看问题应该看到趋势,要预期今后几个月可能出现的情况。

    

     陈东琪认为,如果CPI涨幅总是停留在5%以上,甚至是在4%以上,我们都应该考虑进行适当的宏观调控。但是,在调控时,有关政策措施和实施力度要搭配适当,在出台时间上也应该配套得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