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采取措施防控重大动物疫病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4-10-20
     针对境外近期再度出现禽流感等动物疫情,北京市将采取七项措施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并加强监督各项防疫措施的落实情况,以防患于未然。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北京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七项具体防控措施为:一是认真开展监测,特别加强对养殖场(户)、水库周边、动物园、野生动物园等重点场所的监测;二是强化对养殖场、屠宰场、动物产品经营市场等场所的消毒措施;三是加强对养殖场的封闭管理,督促养殖企业实行“自我封锁”措施,严防疫情传入;四是加强对野生鸟类栖息地的监控和信鸽放飞的管理;五是加强对养殖场(户)防疫条件的审核,对未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坚决取缔;六是加大对养殖、屠宰、运输、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外埠进京畜禽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督;七是各区县政府成立督查组,加强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督查。

    

     据北京市农业局统计,2003年,北京市有规模鸡场和养殖小区3200多个,散养户8681户,蛋鸡存栏1300多万只,肉鸡存栏1700多万只。此外,还有肉鸭、鹅、火鸡、珍珠鸡、乌鸡、鸽、鸵鸟、鹌鹑等养殖场和小区400多个,存栏900多万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