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全国农作物授权品种展示暨品种权交易会在洛召开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4-09-02
    本网记者从8月29-30日农业部在河南省洛阳市召开的“首届全国农作物授权品种展示暨品种权交易会”上获悉:《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5年来,极大地调动了广大育种企事业单位和科技人员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品种权申请数量逐年大幅度增长,截止到2004年8月15日,农业部共受理品种权申请1654件,授予品种权数量达到508件,年申请数量已跃居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成员国前十名。

  此次会议有近300家育种企事业单位参加,14家单位的代表在会上签订了品种权转让协议,合同金额超过5000万元,进一步促进了育种单位和种子企业的联合,加速了农作物优良新品种的推广应用。

  农业部副部长张宝文在讲话中指出:品种权作为链接育种创新和产业发展的纽带,已成为科研单位、种子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保护新品种知识产权,是促进农作物育种技术持续创新的根本保证。通过对新品种的保护,育种企事业单位从市场上得到了合理经济回报,农民朋友也通过应用优良新品种而获得了增产增收,种子企业通过实施品种权战略促进了企业品牌效益的形成。实践证明,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对促进我国农作物育种及种业发展效果显著,潜力巨大。

  据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副司长陈凤秀介绍,自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建立和实施以来,品种权申请数量增势迅猛,2003年申请量为567件,是1999年的5倍。在申请品种中,玉米、水稻、小麦和大豆申请量大幅上升,达到了1433件,占申请总量的87%。其中,玉米的申请量达到715件,占43%;其次是水稻535件,占32%。在申请保护的新品种中还包括蔬菜、花卉和果树等,反映出我国育种技术创新不断向广度和深度方向发展。到目前为止,农业部共发布了5批保护名录,受保护的植物属和种达到41个。

  陈凤秀告诉记者,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建立与实施进一步促进了我国种业的发展,首先表现在农作物育种科研投入渠道呈现多元化,农作物科研育种和开发的投入已由国家财政单一投入向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等多渠道投入转变。据对500多个授权品种和申请品种的调查情况来看,在新品种研发经费投入中,政府投入仅占17%,企业、育种单位、合作方及其它方式投入高达83%。其次,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育、繁、销一体化的种子公司正在崛起,涌现出了山东登海、四川国豪、北京奥瑞金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强的种子企业。第三,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据对500个授权品种和申请品种的统计,累计推广面积达6.4亿亩,增产粮食563.2亿公斤,实施单位所得效益达19.7亿元,社会新增效益223.7亿元。今后,农业部将进一步发挥新品种保护制度作用,推动农业科技创新;通过完善组织体系,保证新品种保护制度运行;通过加强行政执法,为种子产业化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通过加强基础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这次会议在洛阳对237个玉米申请和授权新品种进行田间集中展示的同时,还在北京、沈阳、成都、绵阳和合肥等地对270个水稻、玉米申请和授权新品种进行了田间集中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