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菜篮子”越管越严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4-09-01

  一项新的《南宁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正式通过了有关部门的专家论证,目前正送南宁市政府审批,预计很快将可颁布实施。据了解,此《办法》包括市场准入、生产基地跟踪制度等一系列确保“菜篮子”质量的新措施;《办法》实施之后,农产品从生产到流通将全程置于严格监督之下。

    

    《办法》要求,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环境标准。重金属、抗生素残留、农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进行蔬菜、瓜果、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另外,排放废水、倾倒污染物等行为在生产基地将被严令禁止。

    

    《办法》规定,所有生产基地必须建立产品质量档案,对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农药、肥料、饲料,以及防疫、检疫情况等都要登记在案,保证农产品生产的可追溯性。

    

    为让“菜篮子”质量更有保证,将对全部食用农产品推行市场准入制。

    

    据介绍,以前主要是对蔬菜实行准入制,新《办法》实施后,水果、粮食、肉类、淡水鱼等农产品进入南宁市场,都需要先通过严格检测。

    

    《办法》还规定,经过认证的无公害、绿色、有机以及符合质量安生指标要求的食用农产品,凭认证证书及专用标志,可以免检进入市场销售。经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凭产地认定证书及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进入市场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