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过渡性方案上报国务院 起征点为1200元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4-08-16

 

  据《经济观察报》报道记者通过有关渠道获知,鉴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复杂与漫长,此项改革可能采取“分步实施”的措施;当前,对个税实施“微调”已被有关部门提上日程,而调整起征点或许将是第一步。

    知情者透露:起征点定的是1200元

    一位知情者透露说,“财政部其实早已将个人所得税方案上报国务院,这个方案将是一个过渡性的方案”,因为这样可以绕过必须经过立法程序才能解决的税率等的难题。“方案中,起征点定的是1200元。”

    记者就此向财政部税政司求证,8月13日,财政部回馈说,“因为个人所得税方案还在操作过程中,比较敏感,所以不便于对外透露消息”。但是,财政部人士并未否认这一说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最新统计,今年上半年,个人所得税收入达到881.18亿元,同比增长20.6%。

    7月下旬,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曾表示,2003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为1418亿元,占国家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从1994年的1.4%增长到6.5%,已成为中国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

    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个人所得税的改革虽然已经明确了下一步的改革方向,即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但这还需要具备内外部配套条件,否则难以实现新制度的预期目标。

    调整起征点对税收有何影响

    实际上,对于个人所得税的批评最近几年一直没有停止过。颇遭非议的,就是始于1981年的800元起征点;23年过去了,除了北京、上海执行1200元标准、深圳执行1600元标准外,全国大多数地区仍在执行“老标准”。由此,人们普遍认为,当前个人所得税制度有“劫贫帮富”的嫌疑。

    调整起征点,会不会对税收造成影响呢?中国税务协会副会长杨崇春曾就此指出,从800元提到1000元或者1500元,就可以使低收入者减轻负担,高收入的人适当增加一些负担,而对整个财政收入影响不大。

    “个人所得税的方案,财政部一直在研究上报。”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财政与金融学院教授安体富告诉记者。对于起征点,安体富教授说,“我们比较统一的意见就是,可以规定一个统一的标准,然后有一个浮动的幅度,可由各个地区自己来定”。但是如何确定起征点的标准,专家们再度出现分歧,有人认为1200元合适,有人认为要按1600元。而对于各地可以上下浮动的幅度,安体富教授认为“可以是20%”。

    今年5月,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杨之刚提出,“个人所得税改革有待诸多配套设施的建设。但当前仍可开始做小的调整,如提高起征点、减少累进税率级次等”。

    另据《新京报》报道,一项3年前就已提出的“向富人征税”的税制改革正在被提上日程。来自多方的信息表明,目前我国向高档商品开征消费税的时机已成熟,极有可能在今年年底开征。高尔夫球、保龄球、桑拿、健身等一些高收入群体的奢侈消费项目可能将被列入开征消费税的名单。

    人民大学财政系主任朱青表示,这些领域往往是公款消费最集中的地方,属于刚性消费,受价格影响比较小,对其征收消费税对于一般居民的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