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农业税不等于“零税赋”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4-07-21

 

    

    

    

  当前,一些发达地区已取消了农业税。面对人们的种种疑虑,记者采访了中央党校“三农”问题专家曾业松。

    记者:人们普遍关注的一个话题是:废除农村税费制后,农民还需要交税吗?

    曾业松废除农村税费制,并不等于废除宪法规定的“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农民也是公民,当然也应该纳税。按照中央十六届三中全会和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农村税制改革大致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废除不合理的农民负担,废除农林特产税,逐年免征农业税,五年后完全免征农业税。第二步,就是按照城乡统一、公平税赋的原则,进行新税制改革试点,把征人头税、地亩税改为征收所得税、营业税,给予农民同等的税赋权利,最终实现城乡统一税制。

    第一步我们已经迈出去了,少数几个发达城市已经完成了第一步,免征农业税。大部分农村按城乡统一税制的标准基本上是无税可征,但第二步还未开始。

    在宣传上我们一定要给农民讲清楚,废除农村税费制,废的是传统税制,而不是废除农民纳税的义务,不等于农民将永远不用再交税了。

    记者:传统农业税与农村新税制有何区别?

    曾业松传统税制是按人头、按田亩,不管收入多少,也不管贫富,平均纳税。它看似公平,实质有悖税收的原则。收税的目的就是实现利润再分配,调节贫富差距。传统农村税制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穷人替富人交了税,是不公平的。

    城市居民主要交所得税,起征点是月收入800元,如果农民像市民一样征个人所得税,至少有9成以上农民达不到纳税人水平。城市工商业者主要交营业税、增值税,也就是说把商品拿到市场上卖了才交税,赢利才交税。而且工商业者购买生产资料还要退税,而农民无论产量多大和成本消耗高低都必须按定额交税,购买农资也从无退税之说。有学者统计,从1990年到2000年,农民人均税额146元,而城镇居民人均税赋37元,前者是后者的4倍。而这一时期城镇居民的收入是农民的6倍。按传统税制,许多农民收益要全部交公。

    如果按城乡一体化税制,许多农民就不用交任何费用,更别说其他杂费了。

    记者:建立城乡税制一体化后,农民需交哪些税?

    曾业松:与城市居民一样,月收入达到800元的开始征收个人收入所得税。对于农村企业将根据其规模和城市工商业者一样征收增值税。国家应向农民收取差额地租(费),但对于荒地和比较贫穷的地区,可少收或免收。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让农民从土地上摆脱出来,让土地作为生产要素流动起来。

    废除农村税费制后,基层政权和教育将会因缺乏经费而无法运转,按城乡一体化税制,在农村收的税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满足农村基层政权、学校及公共产品支出。这个缺口如何办,是农村税改必须要迈过去的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