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FDA两部新法规将于后天实施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3-01-01
  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以下简称FDA)于今年10月10日发布的“食品企业注册法规”和“进口食品提前通报法规”,将于后天——12月12日开始生效。质监部门提醒广大对美出口农产品、食品和饲料的生产、加工、包装、仓储及出口等相关企业及机构,要高度重视美方相关法规,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以最大限度地避免美食品注册、通报制度对我农产品出口造成的负面影响。

   根据FDA“食品企业注册法规”,美国本土和对美国出口的外国食品及饲料生产、加工、包装、仓储企业必须在FDA进行登记注册,未登记的外国食品及饲料将在入境港口遭到扣留。FDA自10月16日开始受理注册,注册时必须提供的信息包括:企业及其总公司(母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企业的所有者、经营者或其代理的地址和电话号码;企业使用的所有贸易名称;按照美国有关法规分类的产品类别;注册提交人被注册企业授权的声明、国外企业的美国代理人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外国企业还需提供紧急联系电话。

   据悉,按照“进口食品提前通报法规”,FDA要求进口食品、饲料到达前5日内以电子方式接收并确认申报相关的信息。根据运输方式不同,FDA对最迟接收信息的时间有不同的规定;通过陆路运输,抵达前2小时;通过空运或铁路运输,抵达前4小时;通过水路运输,抵达前8小时。货物到港时,承运人必须持有提前通报确认件,否则无法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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