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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扩大粮油加工外商投资限制范围

  作者: 来源: 日期:2011-12-30  
     明年1月30日起,我国豆油、菜籽油、花生油、棉籽油、茶籽油、葵花籽油、棕榈油等食用油脂加工(中方控股),大米、面粉加工,玉米深加工等项目将实施外商投资限制。

    这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12月24日公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中规定的内容。与此同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停止执行。

     “目前国内油脂行业、面粉行业、玉米深加工行业产能过剩现象严重,在本次《目录》调整中,国家也都限制外商投资这些领域。”北京冠通期货农产品分析师王静分析。

    而在2007版《目录》中,国家仅仅在大豆、油菜籽食用油脂加工(中方控股),玉米深加工等项目上限制外商投资。

    “除了产能过剩,国家在油脂、面粉、玉米等深加工领域限制外资也是为了进一步保障我国粮食安全。”某业内人士分析,“如果外商进一步在粮食生产领域扩张,国家对市场的调控力度就会变弱。”

    此外,新《目录》显示,国家将积极鼓励外商投资油棕、木本食用油料生产,同时鼓励外商进行油菜籽收获机、甘蔗收割机、甜菜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研发和生产。

    “目前我国劳动力成本日益高涨,通过油菜籽收获机等农业机械的发展,可以降低油料作物的生产成本,也可以使我国油料产业得到进一步发展。”上述人士分析。

    利用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引资国,新《目录》将紧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一主线,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重点强调优化外资结构,推动科技创新以及产业升级。

    据了解,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商务部数次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同时采取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外商来华投资办企业进口自用设备减、免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调节税的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外商来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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