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记者从市粮食局获悉,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近日,市粮食部门按照新一轮国家粮食收储政策,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国家临时存储大豆收购工作,以保障农民手中余粮销售通畅。
据了解,日前,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下发《关于2011年国家临时存储大豆收购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中储粮总公司及其有关分公司要按照规定价格公开挂牌收购,对农民交售的大豆做到应收尽收,不限收、不拒收,切实做到敞开收购。
今年,我市执行国家临时存储大豆收购政策的收购单位为中储粮牡丹江直属库及全市粮食部门指定的18家收购库点。目前,这些单位都已做好各项准备,并按照规定价格公开挂牌收购,其中,国标三等质量标准大豆收购价格为每斤2.00元,相邻等级之间差价按每斤0.02元掌握;非标准品大豆的收购则由指定收购库点根据等级、水分、杂质等情况,按照国家标准执行。为保护农民利益,相关收购单位对大豆损伤粒率和热损伤粒率符合等内品要求的不扣量,收购期限截至2012年4月30日。
此外,我市还于近日启动了水稻中央储备粮压库收购政策,收购标准为国标三等(含)以上质量标准,挂牌收购价格为每斤1.40元,相邻等级差价为每斤0.02元;收购期限截至明年3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