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收购入库的大豆为2011年国产新大豆,符合国标等内品质量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入库。严禁从现有库存大豆中划转或移库;收购国外进口的转基因大豆;对售粮农民不得打“白条”,不得代扣各种税费。为保护农民利益,临储大豆的收购对损伤粒率和热损伤粒率符合等内品要求的不扣量。中储粮总公司受国家委托承担此次国家临时收储任务。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家临时存储大豆收购企业要进一步强化为农服务措施,方便农民送粮。
东北网齐齐哈尔12月8日讯 记者从市粮食局获悉:国家临时存储大豆收购相关政策刚刚落锤。收购期限2011年11月23日至2012年4月30日内,挂牌收储库点对农民交售符合质量标准的大豆要应收尽收,不限收,不拒收、敞开收购。此次临储大豆收购价格,以国标三等大豆为例,挂牌收购价格为每斤2元,具体质量标准按GB1352-2009大豆国标执行,相邻等级之间差价按每斤0.02元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