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下旬,日照口岸检验检疫人员在对从乌拉圭进口的39588.55吨转基因大豆实施检验检疫时,发现该批大豆有明显残损。在山东检验检疫局专家组指导下,日照口岸鉴定人员按照残损鉴定工作规程及实施方案,依法对该货物实施了残损鉴定工作。综合现场查验、单证资料、航海日志等信息及证据,判断该批大豆装船前品质正常,残损发生在卸货之前,且由非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货物发生残损。经进一步检验、衡重、验残和实验室检测,确定残损货物合计净重2796.83吨,索赔金额23.95万美元。签定人员为此出具了检验证书及索赔证书,为进口商索取赔偿提供了重要依据。
残损鉴定工作是口岸检验鉴定业务的一项重要内容,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的残损鉴定相关证书,对于进出口商、承运单位、保险等各方在履约和处理争议中,具有法律效力,直接关系到各方的经济利益。在本次大豆残损索赔案中,由于牵扯货物数量大,货值高,山东检验检疫局派出专家组进行现场指导,成立了技术指导小组,制定了残损鉴定工作方案,保证了鉴定工作的协调一致、严格规范和公正准确,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相关贸易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不仅树立了山东检验检疫的良好形象,也为山东检验检疫局岚山办事处在残损鉴定方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