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市场具有价格发现和规避风险两大基本功能。上市生猪期货,可以从一定意义上推动生猪价格跳出“蛛网模型”的怪圈,既能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又能稳定农民收入,然而生猪期货一旦上市,无论对我国生猪养殖者、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还是政府的宏观调控,都会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需要谨慎考虑其可行性。从上市生猪期货的实际条件来看,目前还存在一些制约因素需要解决。
第一,生猪质量指标和市场价格在全国未能统一,制约市场主体对期货交易标的物的普遍认同。尽管生猪产业有关质量标准已初步形成,但由于消费习惯、养殖技术水平等方面的差异,不同区域对生猪品质的衡量指标仍存在差异,难以形成全国统一且受到普遍认可的质量指标。同时,受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的影响,我国不同地区的生猪生产成本高低不同,局部市场供求关系也不一致,形成的生猪价格差异较大。质量标准和价格的地区差异,使生猪市场被分割为“条条块块”,不仅难于确定市场普遍认同的生猪期货合约标的物,也会影响生猪期货交割的顺利实现。
第二,交割方式选择、疫病防控等问题未能解决,制约生猪期货合约的顺利交割。生猪期货上市后,或采取现金交割,或采取活体交割,目前两种形式均面临着不少难题。如果选择现金交割方式,根据国际经验,需要有相应的生猪市场价格指数,而当前我国生猪市场尚未形成一个有代表性的、公认的市场价格指数,现金交割一时还缺乏基础。如果采用活体交割,大量来自不同地域、不同品种的生猪被集中到交割仓库进行交割,则会出现如何处理粪便、如何集中防疫等问题。另外,活体交割也制约了生猪交割的运输半径,增加了交割成本。
第三,生猪规模化养殖、产业化经营水平不高,制约形成合理的生猪期货投资者结构。成功上市一个期货品种需要有较强的产业发展基础,这样才能形成合理的投资者结构,避免投机资金对期货价格的过分炒作,从而达到价格发现与风险规避的目的。如果某期货品种背后的产业发展基础薄弱,潜在套期保值交易者较少且规模小、素质差,期货市场就难以与产业发展形成良性互动,甚至会给产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近年来,我国生猪生产规模化程度在不断提高,生猪产业化经营组织也在不断增多,但总体而言,生猪产业链中的各类主体尤其是生产者仍然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资金实力弱、经营观念落后,这将制约合理的投资者结构形成,并影响生猪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
“十二五”即将到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将成为未来5年国民经济发展的主题。在这一背景下,我国生猪产业的发展方式也会迎来重大变革,这将为生猪期货上市带来契机。建议有关部门着力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准备工作,力争在“十二五”时期择机上市生猪期货。
首先,要积极推动生猪产业链横向、纵向整合,加快推进生猪产业的规模化、产业化。一是要加快规模化标准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提高生猪养殖的规模化、标准化程度;二是要加大生猪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动生猪流通环节的整合,培育规模大、实力强的生猪流通商、贸易商;三是要加强产业链上、下游的纵向整合,培育“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农户”等多种一体化组织形式。
其次,要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结合国内现货基础条件,设计科学、合理的期货合约。在标的物选择方面,应首先上市以活体生猪为标的物的生猪期货,等待时机成熟再上市猪肉期货。在交割方式选择方面,可以先实行实物交割,待全国统一的生猪现货价格体系建立后再考虑现金交割。同时,应根据国内生猪市场交易规模及参与者资金实力、猪肉价格波动性等因素确定生猪期货的交易单位、每日最大涨跌幅和最小变动价位,避免出现生猪期货刚上市就出现剧烈价格波动的情况。
再次,要加强对生猪期货潜在交易者的教育培训,培育合理的投资者结构。生猪期货是一个“高、精、尖、专”的专业投资产品和市场,既有保证金交付中的风险、期货经纪商和会员在代理中的风险等多方面市场风险,期货交易规则也较为复杂,具有专门知识的企业和个人才能利用好这一工具。因此,要重视对潜在交易者的教育培训,积极培育和发展生猪期货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建立完善、合理的投资者结构,为生猪期货的持续稳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