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农业部表示,这二笔合同均是同一家美国出口公司。这家公司先向美国农业部登记,报道取消对华的一笔大豆合同,随后又重新登记向中国销售了2010/11年度交货的16.5万吨大豆。
美国法律规定,如果出口商在单一工作日向单一目的地出售10万吨或10万吨以上的大豆,就必须在第二工作日下午三点之前向美国农业部申报。不足10万吨的销售每周汇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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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农业部称中国取消16.5万吨美豆采购合同 |
作者: | 来源: | 日期:2010-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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