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国的居民消费价格(CPI)走势将会如何演绎?据研究,今年CPI走势主要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
第一,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相对温和。通过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年度经济增长和居民消费价格比较分析可以发现,当经济增长率持续高于潜在增长率一段时间后,会对价格形成较强的拉动作用,居民消费价格出现加速上升之势,物价上涨的峰值滞后于经济增长的峰值1年;而当经济增长率低于潜在增长率一段时间后,物价缺乏上涨动力,甚至出现负增长,与经济扩张期不同,经济收缩期间,经济增长和居民消费价格几乎同时到达谷底。
对于现阶段我国潜在经济增长率,经济学界多数人的共识认为在10%左右。2000-2008年的这一轮经济扩张期间,我国广义货币供应量(M2)年均增长17.1%,实际经济增长10.3%,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4%,货币供给增长率高于实际经济增长率和居民消费指数之和约4.4个百分点,超出实体经济需求的这部分货币被房地产、股票等渠道吸收,对物价产生的压力相对较小。2009年,虽然我国货币供应量保持了快速增长,广义货币增长27.7%,通货膨胀预期较大,但由于8.7%的实际经济增长速度明显低于潜在增长率,房地产、股市等领域吸收了相当一部分流动性,较高的货币供给并没有导致消费品价格的上升。
2010年,如果我国经济增长速度维持在9.5%左右,货币供应量控制在2000-2008年均增长17%左右的水平,那么,实际经济增长率仍将低于潜在增长率,货币供给不会对价格总水平上涨产生很大压力。
考虑到2009年经济增长的基数原因,2010年经济增速会出现前高后低的态势,其中一季度经济增速可能会超过11%,二季度在10%左右,三、四季度回落到10%以下。从季度经济增长与物价的关系看,由于2009年第四季度到今年上半年,我国经济将连续三个季度在略高于潜在经济增长速度之上运行,上半年物价将会持续回升。进入2010年下半年,随着广义货币供应量自2009年11月以来不断回落和实际经济增长率低于潜在增长率,物价将基本稳定甚至略有回落。初步测算,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在3.2%左右。
第二,居民消费价格上涨仍主要集中在食品和居住两大类商品。2010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结构性特征将比较明显,主要表现在食品和居住两大类商品上。
由于国内外制造业产能过剩,家用电器、纺织服装、一般日用消费品、通信等行业均呈现供大于求的状态,这种格局将抑制工业消费品价格的上涨。另外,由于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国际市场大宗初级产品高位运行和国内部分行业农民工工资上升尚不会传导制造业产品上。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主要决定于食品价格涨幅,特别是粮食、肉类、蔬菜等价格的变化。用工成本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面临一定的上升压力,会推升食品价格上涨,特别是蔬菜、水果、肉类等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价格上涨。
但考虑到粮食和猪肉供大于求的格局短期内难以改变,食品价格不会大幅度上升。从粮食价格来看,我国粮食已经连续六年丰收,且库存充足,国家有足够的调控能力和手段调控粮食价格。尽管近期西南5省市出现持续大面积干旱,对当地粮食和其他农作物的生产造成较严重的影响,但对全国粮食供应和粮食价格影响有限,2010年粮食价格涨幅可以控制在2007-2009年平均涨幅6%以内。从猪肉价格来看,猪肉仍将呈现供求平衡或供略大于求的状况,猪肉价格在2010年即使反弹,力度也不会很大。鲜菜、鲜果价格受气候影响较大,由于2009年年底涨幅较大,2010年继续大幅上涨的可能性较小。食用植物油价格受国际市场的影响较大,目前出现恢复性上涨,由于其权重很小,对价格总水平影响不大。
总体上看,2010年食品价格涨幅将在6%左右,拉动居民消费价格2个百分点左右。
居住价格在居民消费价格中的比重在八大分类指标中位列第二。居住价格包括水、电及燃料价格,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和租房价格三个子项。2010年,国家抑制房地产价格过快增长的政策将发挥作用,有利于租房价格的相对稳定。水、电及燃料价格主要受政府控制,根据我们测算,如果石油、煤炭、电力价格指数分别提高10%,则将拉动居民消费价格分别上涨0.41、0.56和0.45个百分点。
由于这些价格对老百姓的生活影响较大,对企业成本影响也较大,各地政府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主动调整,以避免对物价产生较大影响。初步预计2010年居住价格涨幅有望控制在5%左右,其对CPI的拉动在0.7个百分点左右。
第三,居民消费价格年度高点在6-7月份。影响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因素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翘尾因素,另一类是新涨价因素。2009年居民消费价格对2010年各月翘尾影响呈先升后降走势,在6、7月达到最大,为2.1个百分点,翘尾因素影响2010年全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2个百分点。
2010年新涨价因素会导致我国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约2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体现在月度环比变化上。根据近几年居民消费价格月环比看,每年的前两个月,是整年中环比最高的月份。从3月份开始,居民消费价格环比开始下降,6月份往往是环比最低的月份,从8月份开始,居民消费价格环比又会开始回升,10月以后再次回落。
结合翘尾因素和新涨价因素可以看出,在年初和年底居民消费价格新涨价因素较大,翘尾因素较小;在6、7月份居民消费价格翘尾因素较大,而新涨价因素较小。因此,居民消费价格在2月份可能进一步上升,3月以后由于新涨价因素较小,涨幅缓慢提高,并在6-7月达到年度高点4%左右,9月以后出现小幅回落。预计一季度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3%,二季度为3.5%,三季度为3.7%,四季度3.1%。(作者单位: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