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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春节期货市场交易提示

  作者: 来源: 日期:2010-02-10  
     近日,国内三大期货交易所相继公布了2010年春节休市安排,并调整了春节期间相关合约最后交易日、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以下为交易所公告原文,供投资者参考。

    大连商品交易所

    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休市安排的通知

    大商所发〔2009〕179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办发〔2009〕12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所2010年部分节假日休市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10年1月1日(星期五)至1月3日(星期日)休市,1月4日(星期一)恢复交易。

    二、春节:2010年2月13日(星期六)至2月19日(星期五)休市,2月22日(星期一)恢复交易。2月20日(星期六)、2月21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

    三、清明节:2010年4月3日(星期六)至4月5日(星期一)休市,4月6日(星期二)恢复交易。

    四、劳动节:2010年5月1日(星期六)至5月3日(星期一)休市,5月4日(星期二)恢复交易。

    五、端午节:2010年6月14日(星期一)至6月16日(星期三)休市,6月17日(星期四)恢复交易。6月12日(星期六)、6月13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

    六、中秋节:2010年9月22日(星期三)至9月24日(星期五)休市,9月27日(星期一)恢复交易。9月19日(星期日)、9月25日(星期六)为周末休市。

    七、国庆节:2010年10月1日(星期五)至10月7日(星期四)休市,10月8日(星期五)恢复交易。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为周末休市。

    请各会员单位据此安排好有关工作并及时通知客户。

    大连商品交易所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关于在2010年春节休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通知

    大商所发〔2010〕19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我所将在2010年春节休市前后对各品种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作如下调整:

    自2010年2月11日(星期四)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玉米、豆油、棕榈油、聚乙烯和聚氯乙烯各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至9%,涨跌停板扩大至7%。

    2010年2月22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交易日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和玉米各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5%,涨跌停板恢复至4%;棕榈油、聚乙烯和聚氯乙烯各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7%,涨跌停板恢复至5%。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其他各项规定仍按《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二○一○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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