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促进我国大豆产业发展,稳定国内大豆市场价格,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引导东北地区(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大豆压榨企业入市收购,2009年新产大豆上市后,国家将对东北地区当地部分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统计规范的指定大豆压榨企业,入市收购并压榨加工的2009年国产大豆,以及东北地区中央储备轮入大豆,给予一次性定额费用补贴。
经企业申请,相关部门审核,黑龙江省初步确定55户企业为第一批补贴收购加工2009年新大豆指定压榨企业。目前,有关部门已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黑龙江55家大豆压榨企业将获财政补贴 |
作者: | 来源: | 日期:2009-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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