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表示,自2009年12月30日收盘结算时起,铜、铝、锌、螺纹钢、线材、黄金、天然橡胶和燃料油等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水平,由原比例提高至9%;自2009年12月31日起,铜、铝、锌、螺纹钢、线材、黄金、天然橡胶和燃料油等期货各合约的涨跌幅度限制扩大至6%。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如果2010年1月4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恢复如下:铝、锌、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7%,涨跌幅度限制为5%;铜、螺纹钢、线材、天然橡胶和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8%,涨跌幅度限制为5%。
上期所提醒广大投资者,做好铜、铝、锌、螺纹钢、线材、黄金、天然橡胶和燃料油等期货相关合约的持仓限额、整倍数调整的风险控制工作。黄金Au1001合约的自然人持仓在2009年12月31日收盘后应该为0手。
此外,上期所还表示,请各会员单位密切跟踪国内外市场走势,注意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并根据投资者的持仓及风险大小适当提高节日期间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严格投资者的出入金管理,以防范国际市场相关品种期货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市场规范平稳运行。另外请各会员单位注意做好节日期间技术系统的维护和网络安全工作,确保节后技术系统的稳定运行。请广大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