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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联合发文关闭产能过剩行业融资门

  作者: 来源: 日期:2009-12-25  
     日前,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支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和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指导意见,对严重产能过剩的行业进行贷款、发债、资本市场融资作了限制,彻底堵死了产能过剩行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的途径。

    堵住过剩产能行业融资

    根据一行三会发布的《指导意见》,要求保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资金供给,禁止对严重产能过剩的产业中的企业和项目盲目发放贷款。对属于产能过剩的产业项目,要从严审查和审批贷款,并将严格发债、资本市场融资审核程序,禁止不符合规划和产能过剩行业和企业融资。

    不符合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和国家已经明确为产能过剩的行业,禁止通过新发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股票或增资扩股等方式融资。

    此前国务院曾经发布了《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指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和风电设备等六大行业为产能过剩行业。此外,电解铝、造船、大豆压榨等行业被指产能过剩矛盾也十分突出。

    市场人士指出,这次四部委联合发的《指导意见》其实把这些行业在资本市场中的再融资行为给堵住了,明年将不能再从股票市场上“抽血”.

    鼓励新兴行业融资、消费信贷

    在限制产能过剩行业扩大融资的同时,《指导意见》还对相关新兴产业进行了鼓励。其中,要对轻工、纺织、装备制造、物流等重点产业,以及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新医药、生物育种、信息网络、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融资服务研究。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专项担保基金,促进成长型的中小电子信息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探索发展创投企业、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组成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此外,还鼓励消费信贷,发展消费信贷,住房、汽车等消费信贷保险,加强保险企业与银行的合作,促进消费增长。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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