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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敞开收购玉米大豆 采取一次性费用补贴

  作者: 来源: 日期:2009-12-14  
     本报哈尔滨12月10日电 (记者曹红涛)记者从黑龙江省粮食局了解到,今年国家将在黑龙江省继续实施玉米、大豆临时收储政策,并对符合收购质量标准的粮食不限收、不拒收,实行敞开收购。

    按照今年的收购政策,国家在黑龙江省收购的品种为2009年新产玉米和大豆,其中临时收储玉米(国标三等)价格为0.74元/斤,大豆(国标三等)临时收储价格为1.87元/斤。收购期限为2009年12月1日—2010年4月30日。

    据悉,今年黑龙江省大豆国家收储价格比去年高0.04元/公斤。中央财政根据指定大豆压榨企业加工能力和实际收购、加工数量,以及东北地区中央储备大豆实际轮换收购情况,给予指定大豆压榨企业和中储粮总公司一次性费用补贴0.16元/公斤。当市场价格高于国家规定的临时收储价格一定幅度后,中央财政适时停止补贴。

    尽管今年玉米国家收储价格与去年持平,但国家采取一次性费用补贴方式,鼓励南方饲料消费省份到黑龙江省等东北产区采购玉米,以充实地方储备和企业库存,确保本地饲料粮供应。另外,今年国家继续实行东北粳稻(粳米)运费补贴政策,鼓励关内企业到黑龙江省采购2009年产的粳稻(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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