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国家安排黑龙江省150万吨临时储备大豆定向销售给大豆加工企业,支持其开工生产。目前,国家已正式下发文件,下达计划,各地要抓好落实。
二是省对这项工作的四点政策要求:(1)享受定向销售大豆加工企业条件是日加工能力达到100吨以上;(2)大豆加工企业要缴纳100元/吨履约保证金;(3)划转价格是收购价格加收购费用3750元/吨,相邻等级差价40元/吨;(4)补贴标准210元/吨。
三是各地要做好的四件事:(1)全面了解本地加工企业加工能力、开工等情况。(2)认真调查企业2009年11月至2010年1—2月加工需求量。(3)搞好政策执行的监督检查,做好企业定向大豆加工情况报表统计工作。(4)为企业搞好服务,解决好运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