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认为,外资的参与可以在发展中国家农业生产中发挥重要作用,可以提高生产力,支持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发展中国家应制定综合的、一体化的投资战略促进农业发展,应该考虑发挥跨国公司的作用来实现战略目标。
外资参与农业越来越多
《2009年世界投资报告》称,外资参与农业可以有多种形式,其中外国直接投资(如建立农场)和订单农业最为重要。
报告指出,当前全世界投入农业的外资总量较少,但增势迅猛。上世纪90年代末,每年流入农业的外国直接投资不到10亿美元,而2005年至2007年增加了2倍,达到每年30亿美元。到2007年,全世界农业领域的外国直接投资流入存量达到320亿美元。许多低收入国家农业领域的外资占其外资流入总量的比例较大,在农业的资本构成中也占相当大的比例。
此外,在东道国生产链下游建立的跨国公司(如食品加工企业和超市)也投资农业和订单生产。因此,跨国公司参与农业的规模成倍扩大。经过本世纪初的快速增长,2005年至2007年,仅投入食品和饮料行业的外国直接投资就超过400亿美元。
报告说,有迹象表明,南南农业投资正在增长,该趋势将长期持续下去。南南投资项目的实例包括马来西亚森达美公司2009年对利比里亚的种植园投资8亿美元,中国对湄公河流域主要是柬埔寨和老挝的玉米、糖和橡胶等农产品进行投资以及开展订单生产等。
报告说,外资参与农业增势迅猛,主要原因是人口众多的新兴市场对食品进口的需求增加、全球对生物燃料需求的增加以及投资国土地和水资源的缺乏。经济作物成为外资投资重点《2009年世界投资报告》说,大部分外资的投资目标是经济作物,如甘蔗、鲜花和蔬菜。对生物燃料作物的投资也日益增长,如非洲的油籽作物。在外国投资者投资发展中经济体和转型经济体的目标物产方面,有明显的区域专门化趋势。南美洲国家吸引外资的产品有小麦、水稻、甘蔗、水果、花卉、黄豆、肉类和禽类。在中美洲,跨国公司投资的重点是水果和甘蔗。在非洲,外国投资者尤其对水稻、小麦和油料作物感兴趣,同时有跨国公司投资南部非洲的甘蔗、棉花以及东非的花卉栽培业。外国投资者在南亚的主要投资目标是大规模的水稻和小麦生产,而在亚洲其他地区的重点是经济作物、肉类和禽类。
订单生产遍布世界
《2009年世界投资报告》说,从地理分布、国家层面的活动密集程度、商品的覆盖范围以及跨国公司参与的类型来看,订单生产是跨国公司参与农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该报告将订单生产定义为由农民和跨国公司分支机构(或代表跨国公司的经纪人)签署的非股票合同安排。根据合同,农民同意按照议定的价格、质量标准、缴纳日期和其他具体要求向后者缴纳一定的产出。
目前,跨国公司的订单生产覆盖110多个发展中经济体和转型经济体。例如,2008年,瑞士雀巢公司与80多个国家的60多万个农场订有合同,新加坡的奥兰公司在全球60多个国家有超过20万的供应商。
订单生产还集中于许多新兴经济体和贫穷国家。例如,在巴西,75%的家禽生产和35%的大豆生产来自订单生产;在越南,50%的茶叶和40%的大米被订单收购;在肯尼亚,大约60%的茶叶和甘蔗通过订单生产。
此外,订单生产覆盖了广泛的农产品,从家畜、主要粮食到经济作物等。例如,新加坡的奥兰公司从全球供应商那里采购17种农产品,包括腰果、棉花、佐料、咖啡、可可和糖;联合利华公司的原材料有2/3是农作物,包括棕榈和其他食用油,茶叶,西红柿、豌豆和其他许多种蔬菜。
报告称,订单生产能够带来各种好处。对农民来说,可以提供可预期的收入,并且从跨国公司获得信贷、专业知识等方面的支持,与全球市场联系到一起。对跨国公司来说,订单生产也是个诱人的选择,因为可以比现货市场更好地控制产品的规格、质量和供给,同时比租赁或购买土地的资本密集度低、风险小而且更加灵活。
外资对发展中国家农业生产的影响
《2009年世界投资报告》指出,外资的参与可以帮助发展中国家弥补农业投资的缺口,这对提高农业生产力和产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跨国公司的参与促进了发展中国家农业的商品化和现代化。
但是,报告同时指出,有证据表明,跨国公司在农业生产中的参与也可产生负面影响:就业机会损失、限制性商业行为和农户在投入或农产品销售上过分依赖跨国公司等。人们还担心“掠夺土地”的问题。实际的冲击和影响因国家和农产品种类不同而有很大差别,同时受到其他许多因素特别是东道国政策环境的影响。
应制定综合的、一体化的战略
《2009年世界投资报告》认为,东道国不应该低估跨国公司投资于农业所带来的潜在收益。政府应该制定协调战略,促进农业长期发展。这些战略不仅需要吸引跨国公司在农业生产中投资,还需要在基础设施、竞争、贸易、研究和开发等相关领域采取行动。
报告为东道国、跨国公司母国和国际社会利用跨国公司发展农业提出了政策建议:
对东道国而言,为了使收益最大化、成本最小化,首先,应该考虑推动跨国公司与当地农民之间的合同安排,如订单生产;其次,解决阻碍高效合作的具体障碍,如能力建设、合同范本的拟定等;再其次,为了让外国直接投资对发展的贡献最大化,应具体关注国内法律框架,以及东道国政府与外国投资者之间的投资合同,这些合同应确保经济利益能够公平共享。
跨国公司母国出于粮食安全的考虑,有必要评估国家战略的优劣,以促进外国直接投资的流出。
就国际社会而言,对于外国投资者在农业生产中大规模收购和使用土地,应考虑制定一套国际社会认可的核心原则。通过减少进口关税、非关税壁垒和发达国家的农业补贴,鼓励外资流入发展中国家。在涉及跨国公司的农业发展战略中,考虑使用官方发展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