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律规定,如果美国私人出口商在工作日向同一目的地销售2万吨或2万吨以上的豆油,就必须在第二个工作日下午三点之前向美国农业部申报。不足2万吨则每周报告一次。
美国农业部周一宣布,美国私人出口商报告向未知目的地销售了2万吨豆油,计划在始于10月1日的2008/09年度交货。
![]() |
美国农业部称出口商向未知目的地销售2万吨豆油 |
作者: | 来源: | 日期:2009-03-24 |
|
|
管理员信箱:feedchina1@163.com |
Copyright © 1998-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国饲料》杂志社 Email:feedchina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