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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修订有关现货谷物交割凭据的规则

  作者: 来源: 日期:2009-02-17  
    据《公众纪录报》的一篇报道,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上周表示,其已修订变更规则以限制非谷物公司持有的交割凭据数量.这项尚待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监管审批的修订动议将要求非谷物公司在4个月内减持豆油交割凭据,同时还将澄清针对商业实体的报告规定.
    该变更规则定于2月17日生效,旨在减少与现货谷物行业不直接相关的公司所持有的大量交割凭证,并提高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大豆、玉米、小麦、燕麦、大米、豆油及豆粕合约的对冲效力.
    该变更规则对非谷物公司持有的装运单或仓单数量进行了限定:大豆、玉米、小麦、燕麦及糙米期货不得超过600份;豆粕期货不得超过720份;豆油期货不得超过540份.大豆、玉米、小麦、豆粕、燕麦、大米装运单或仓单持有量超过限额的非谷物市场参与者必须在5月31日前减持至限定数量.对于豆油期货,减持期限截至9月25日.
    《公众纪录报》称,修订规则还明确规定,如果商业实体凭借对冲豁免权持有超过投机头寸限额的多头期货头寸,则无需另外申请豁免权以持有超额交割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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