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起,国家取消了豆油等36种初、精炼食用油的出口退税。
8月25日,全国食用油储备库容紧急摸底。
9月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促进大豆加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大豆油脂加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鼓励内资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促进资源整合,培育一批加工量2000吨/日以上,产、加、销一体化,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豆油脂加工企业(集团),并将鼓励和引导企业进行套期保值。
10月20日,发改委网站公布,在东北地区,按照每市斤1.85元的价格挂牌收购中央储备大豆。
10月21日,《食用植物调和油》的新国标出台,明确提出不得在油里掺入非食用油和不合格的原料成品植物油。
10月26日,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将在东北三省、内蒙古收购150万吨大豆作为中央储备,此次大豆收购计划截至2009年2月底。此次中央储备大豆的收购计划为150万吨,将由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下属有关分公司在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省(区)收购。
12月3日再增加国家临时存储大豆15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