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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初加工业盈利空间受挤 财政部免征企业所得税

  作者: 来源: 日期:2008-12-03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公布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下称《享受范围》)。从事该范围内农产品初加工的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所得税优惠政策。

     但是有业内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此举对农产品初加工企业虽然能起到提振作用,但是仍然无法根本改变农产品初加工利润空间压缩的现状。

     确定免税覆盖范围

     农产品的初加工是指对农产品一次性的不涉及农产品内在成分改变的加工。

     虽然我国是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大国,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农产品供应的结构性过剩问题仍比较突出,农产品加工转化工业发展滞后,造成农产品出路少,产品增值低,农产品缺乏稳定的产业转化基础,这也直接导致农民增产不增收,农业产业化进程缓慢。

     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进一步规定,企业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此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享受范围》,正是对《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的具体细化。

     此次公布的《享受范围》共分为种植业类、畜牧业类和渔业类三大门类。具体包括粮食、林木产品、园艺植物、油料植物、糖料植物、茶叶、药用植物、纤维植物、热带及南亚热带作物、畜禽类、饲料类、牧草类、水生动物、水生植物等诸多农产品初加工种类。

     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在《享受范围》中表示,各地应当将施行情况进行反馈,今后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对该范围内的项目进行调整和修订。

     加工企业利润空间收窄

     中华粮网的研究员焦善伟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此举对农产品的初加工企业虽然会有所提振,但是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整体上仍难以摆脱困境。

     据了解,目前中国的农产品初加工企业以大中型企业为主,正面临原材料价格上升和产品价格下降以及需求不振的局面。

     中国连续第五年出现粮食丰收之际,农民的卖粮问题再次受到关注。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杜鹰1日在合肥介绍,预计2008年我国粮食总产量将达到5250亿公斤,创历史最高纪录。

     焦善伟表示,虽然今年又出现了粮食丰收的情况,但是粮食价格并未出现下跌,主要原因是国家采取了大幅度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的措施,对农民产生了较大的心里支撑作用,很多农民存在惜售的现象。

     此前国务院提出十条促进内需的措施中明确提出,要大幅度地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水平。

     在粮食初加工企业的销售段,成品粮市场需求则一直保持平稳和略有下降的趋势,而成品粮价格却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原粮和成品粮的价格出现了倒挂。

     “往年这个时候是零售商从东北地区大量订货为年底销售准备的时间,但是今年则没有出现这种现象。”焦善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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