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次中央储备大豆的收购计划为150万吨,由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下属有关分公司在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省(区)收购,其中黑龙江100万吨,大豆收购计划截至2009年2月底。此次收购入库的大豆为2008年国内生产新大豆,要求符合国标三等及以上的质量标准,收购价为每市斤1.85元,相邻等级之间的差价为每市斤0.02元。
新华网哈尔滨10月29日电(记者王春雨)记者从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了解到,该公司已于近日启动2008年中央储备大豆收购工作。目前,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辖区所有承担收购任务的库点已开始在显要位置公示收购公告,明示收购标准,公开挂牌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