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销售的46.35万吨07/08年度大豆合同被取消。
美国农业部规定,如果出口商在单一工作日向同一目的地销售10万吨或者10万吨以上的大豆,就必须在第二个工作日向美国农业部申报。不足10万吨,应当每周向农业部申报。
USDA:美国出口商向中国销售了224万吨大豆 |
作者: | 来源: | 日期:2008-06-20 |
|
|
管理员信箱:feedchina1@163.com |
Copyright © 1998-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国饲料》杂志社 Email:feedchina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