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担忧来自期货市场的投资者结构。
大商所近五年的全部投资者中,自然人开户数占了95%以上,而法人开户数不到5%,法人客户成交量(额)占总成交量(额)的比例基本维持在20%左右,其余80%左右的成交量(额)由个人客户完成。法人客户的成交中,又以现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贸易企业)为主,狭义上的机构投资者(指各种类型的投资公司)的成交量仅占企业客户总成交量的10%左右。
近几年我国商品期货市场规模迅速扩大。目前,商品期货上市交易的品种已达到19个,2007年我国商品期货市场总成交量已达7.28亿手,成交金额达40.97万亿元。但是横向一比,这个规模依然很小。2006年,美国仅S&P500一个合约的交易额就达到22万亿美元,是美国GDP(约15万亿美元)约1.5倍。
品种需要"成熟一个,推出一个"。但是交易量规模,却与投资者结构关系密切。刘兴强认为,国内期市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投资者结构不合理,机构投资者比重偏低。
私募"基金"需要引导规范
"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者和投资者应保持适当的比例,市场保持较高的流动性,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功能才能较好地得以实现。"刘兴强表示,目前国内已经出现以私募形式存在的"基金",它们通过各种方式参与期货市场投资,对提高市场流动性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面临着如何引导和规范的问题。
刘兴强认为,一般来说,机构投资者更注重风险防范和投资收益的稳定性,能在套期保值和投机等策略之间作出更理性的选择,保持较好的平衡,那些具有现货背景的机构更是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
而个人投资者更关注投资收益,资金流动性高,以个人为主的投资者结构,在一定程度上会助长市场投机氛围,加大价格波动幅度,不利于市场的稳定运行,影响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
打开四道闸门"引水"
"国际经验表明,机构投资者是商品期货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和稳定市场的主导力量。"刘兴强建议通过四种渠道发展期市机构投资者。
大宗商品投资已经成为全球四大投资领域之一,刘兴强建议积极引导和培育商品投资基金,开展设立专业商品期货投资基金试点工作,由有实力的期货公司牵头创建期货投资基金,同时加快期货市场品种创新步伐,推出适合期货投资基金投资的大宗商品期货、商品指数、期权等品种。
证券市场上已经发展起来的机构投资者,刘兴强认为也可以在严格监管的基础上,有条件、有步骤、有限度地允许进入期市,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等。国际成熟期货市场有相当部分交易来自于证券类基金。
目前商品期货市场的法人账户中,绝大部分是现货企业,但是他们也受到一定的限制。现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不论套保还是投机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规使用信贷资金、财政资金进行期货交易,在操作上变成凡是进行套保的都不能利用信贷资金。刘兴强建议改革和完善相关法规政策,从信贷、税收等方面降低现货企业参与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成本。
外资,是刘兴强建议放入的另一渠"活水"。我国期货市场是严格限制外资参与的,但是,大豆、棕榈油、铜等品种的进出口量大,国际投资者参与较多,国外很多供应商、消费企业有套保需求。刘兴强认为,可以从这些品种开展试点,发展国外相关商品生产商、贸易商和消费企业成为交易所会员或客户;可以开展国外期货公司代理国内期货业务试点。
引导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入市"
在农产品领域,还有另一类"现货商",即农民和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大商所近年花了不少力气推进"千村万户市场服务工程",主要是为了让更多农民和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利用期货市场。
但是,与一些市场成熟国家采取的只有通过期货市场套保才能获取银行贷款支持的做法截然相反,我国的金融机构对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参与期货市场仍采取观望或排斥的态度。
刘兴强建议,在建立有效保障机制条件下,鼓励金融机构对农村新经济组织真实合理的套保交易进行信贷优惠支持的试点;借鉴美国为农民提供80%期权权利金的经验,对国内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利用期货市场应给予一定的财政扶持。
比如,由财政拨付一定资金、参与套保的经济组织和农民自筹部分资金建立"风险基金"作为交易保证金或在国内期权品种推出后作为权利金,为农村新经济组织参与期货市场规避风险,套期保值降低风险;对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参与期市套保在现货交割环节的税收可给予部分减免,以调动积极性等。(石仁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