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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干预”出现执行难

  作者: 来源: 日期:2008-02-03  
     经国务院批准,1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了《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列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的是极少数价格上涨较多的与居民基本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商品,对其实行临时价格干预并不改变企业自主定价的性质,也不是冻结价格。据媒体报道,肉类、牛奶和动物饲料零售商及批发商,在2007年10月价格基础上一次性提高价格5%以上,或连续提高价格累计达8%以上,必须进行申报。

    这是20年以来,中国政府首次对食品和消费品价格进行管制。

    今年1月上旬,36个大中城市豆油、猪肉、牛肉和羊肉零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58%、43%、46%和51%。在食品价格上涨的推动下,通胀明显加剧,创下11年来的新高。与此同时,涨价促使居民从银行提款,投资股市和楼市,政府担心资产泡沫进一步加大。

    海内外评论皆认为,作为抑制通胀努力的一部分,政府将在经济中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在手段上除了增加产量保障供应之外,同时对重要生活必需品进行价格监管,显示了政府控制物价的决心。

    有国内学者对“干预”的收效表示怀疑。因为需要建立一个价格监督机制,所以,执行价格干预政策的成本很高。最后能管制的也许只是一些大企业大批发商而已。所以,这一价格干预的影响是相对较小的。有海外媒体认为,对于在20年没有对食品和消费品价格进行管制期间发展起来的市场,政府将难以维持价格管制体系。

    更令人担心的问题是,虽然农产品的价格可能降下来,但非农产品的价格,比如能源,继续走高。如果这种情况出现,相关产业的利润状况很难乐观,除非政府进行大量的补贴。因而,在价格干预和政府补贴之间,政府必须考虑平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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