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豆产业是一个涉及民生的产业,中国失去大豆产业自主权之后,必将波及到上游种植业和下游养殖业,进而影响城乡居民生活,甚至会影响到中国经济安全。我国需要进口大豆是不争的事实,但应有一个总量控制,并把握好节奏,而现在大豆进口基本是敞开的。大豆进口过量给中国大豆种植业带来了严重打击。近年来的数据表明,在进口大豆数量增加的同时,国产大豆数量在减少,中国大豆产业已经进入了一个不良发展过程,进口大豆正在迫使国产大豆退出市场。
在黑龙江省北部和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大豆年种植面积有3000多万亩,涉及农村人口上千万人。这些地区无霜期短,无法选择更好的农作物,大豆面积的萎缩和价格下跌直接减少了农民收入,影响他们的生计。在黑龙江省北部大豆主产区———黑河市的部分地区,2000年至2006年,大豆种植效益年均下降10%以上,严重影响了农民收入的提高,部分农民因为种大豆重新陷入了贫困境地。
跨国粮商并购中国大豆加工业,目标是控制中国大豆及其产品市场。现在,跨国粮商通过参股和独资方式已经控制了我国80%的大豆实际加工能力,基本完成了在中国的战略布局。如果这种状况持续下去,我国大豆加工业将完全失去自主能力,相关产品的市场定价权也将被跨国粮商所控制。
分析人士认为,进口大豆有时确实比国产大豆便宜,这是因为现在还有产量不小的国产大豆与其竞争。一旦中国不种大豆,完全依赖进口大豆的时候,国际市场大豆价格绝不会便宜,跨国粮商甚至会限制中国进口大豆。届时,我国与大豆相关的种植业、养殖业和与人们生活密不可分的食用油都将受制于人,这些农业副产品价格将会出现人为的剧烈波动,进而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
国产大豆加工业涉农产业,保护龙头企业就是保护大豆产业、保护农民利益。在大豆生产上,推动不如拉动,因为拉动是有方向的。所谓拉动,就是支持产业化龙头企业,让龙头企业产生市场竞争力,使农民与龙头形成利益共同体,让农民种得出来、卖得出去。否则,在不给农民市场方向的条件下,一味鼓励某一品种可能会给农民带来更大的伤害。
完善农产品收购税收政策,鼓励龙头企业收购国产大豆。中小粮商实际上是一些富裕起来的农民,他们的存在有利于解决农民卖粮难问题,加工企业收购他们贩来的粮食应该允许抵扣进项税。对使用国产大豆的加工企业,国家应进行适度保护,可按加工企业实际收购的国产大豆数量给予收储补贴或减免税政策,这样一方面可以确保农民增产增收,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加工企业收购国产大豆的积极性。
将大型国有控股企业纳入国家粮油安全防范体系。大型国有粮油加工企业相当于一个超大型国家储备库,可以及时收购农民的粮食、减轻政府的压力,在关键时期它是国家粮油安全的可靠流通渠道。对于大型国有粮油加工企业,只要能收进来、卖出去、市场化、讲信誉,就应比照国家储备库,按其实际收购的粮食给予“保证资金,封闭运行,贷款贴息,收储补贴”的政策。
对进入粮油行业的跨国粮商进行规模控制,避免其在中国市场形成垄断。对于规模在日处理大豆2000吨以上、油菜籽1000吨以上、小麦和水稻1000吨以上的外资粮油加工企业,无论是新建还是收购都应严格核准。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跨国粮商进入玉米、小麦和水稻加工业,否则一旦出现2003年粮食供应紧张事件,将直接危及我国的粮食安全。
国家根据国际市场基准价格,每年制定一次国产大豆收购指导价,对低于指导价格的国产大豆实行直补。此外,进口大豆已经对中国大豆产业和农民利益造成了危害,我们基本具备了反倾销条件。有关机构应充分利用贸易救济措施,向商务部申请立案调查,或申请采取临时性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