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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粮食入关铁路建设基金调为18元/吨

  作者: 来源: 日期:2007-10-12  
     发改委昨日表示,从10日起调整东北地区经山海关入关铁路运输粮食铁路建设基金核收办法,以降低东北粮食外运成本,并鼓励海运分流。

    对东北地区经山海关入关铁路运输粮食收取的铁路建设基金,改为统一按每吨18元的标准核收,收取范围不变。除对经山海关入关铁路运输的粮食收取铁路建设基金外,继续对粮食、棉花、农用化肥等免收铁路建设基金。

    从今年4月份开始,国家对包括黑龙江省在内的东北地区入关粮食加征铁路建设基金,收费标准为每吨公里0.012元。东北地区经山海关火车站入关的稻谷、大米、小麦、小麦粉、玉米和大豆都需要交纳铁路建设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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