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在何处?首先,说明国家出台的一系列鼓励生猪生产的政策措施初见成效。
生猪生产和肉价,是我国改革开放后最早取消统购统销的领域之一。近30年来,猪肉价格随行就市,生猪市场健康发展。面对突如其来的肉价持续上涨,各级政府没有直接干预价格,而是从生猪供应的源头着手,用“看得见的手”大力扶持生猪生产:5月份开始各地全面启动母猪保险;各级政府拿出23.65亿元对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户给予补贴;为调动地方发展规模化生猪生产的积极性,国家投入15亿元对生猪调出大县给予奖励。4个月后肉价回落,说明一度紧张的供求关系开始得到缓解,源头治理对偏离价值规律的肉价上涨有“釜底抽薪”之效。
更可喜的是,应声回落的肉价,对我们正确研判目前的宏观经济形势也大有好处。
居民消费价格(CPI)通常被视为是通货膨胀水平的重要指标,CPI增幅是否超过3%被认为是衡量一个经济体是否出现通货膨胀的指标。国家统计局9月11日公布8月份全国CPI同比上涨6.5%,很多人甚至怀疑我国经济是否出现全面过热。但细细分析发现,推动CPI连续4个月上涨的主要因素就是肉价:仅8月份,全国猪肉价格上涨超80.9%,推动物价总水平上涨了3.4个百分点,而其他消费品价格上涨,仍处于有涨有跌的正常范畴。
当然,好了伤疤不能忘记痛。对于这次持续4个多月的全国肉价大幅度上涨,至少有两方面需要“亡羊补牢”。
其一,充分认识农业生产的周期性和脆弱性。
应当说,这次肉价的上涨,是多年来农业生产“多了多了,少了少了”的结构性矛盾的新表现。农业生产具有顽强的周期性,不可能像工业产品那样今天短缺的东西明天就可以组织工人加班加点来满足市场需求,因此,对于粮食、生猪等这些具有四五个月生产周期而不可一日或缺的农产品,在受到市场价格打击而“伤农”之初,“看得见的手”就应当发挥作用。
其二,充分认识农产品价格对居民消费价格的敏感性。
事实证明,无论社会如何发达,农业在GDP中占的比重如何微小、对财政和居民收入的贡献率多么微不足道,由于它直接关系百姓基本生存问题,农产品对社会零售商品价格的形成都具有基础性地位,对社会物价都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敏感性。在农业比较效益差、农民增收乏力的情况下,让农民从农产品价格上涨中得利是应当的,但在农产品价格上涨之初,有关方面就应当对其可能带来的连锁反应有所察觉,未雨绸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