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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价格上涨对福建农民增收影响分析

  作者: 来源: 日期:2007-09-06  
     今年以来,在肉禽蛋价格大幅度上涨的带动下,福建省农产品价格普遍上涨,且呈持续走高态势。据调查,上半年福建省农产品生产价格同比上涨8.7%,比一季度上升2.4个百分点;同期农村居民消费价格上涨4.2%,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10.4%。农产品价格的大幅上涨给福建省农民的生产与生活带来明显影响,上半年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630.82元,同比增加273.45元,增长11.6%,增幅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68.53元,同比增加175.93元,增长11.8%,增幅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

    

    一、对农民增收的影响

    

    农产品价格持续上涨,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民农产品出售收入明显增加,第一产业生产经营收入得到恢复性较快增长。但由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大幅上涨,农产品涨价的增收实惠部分被抵消。

    

    (一)出售农产品收入明显增加,农民分享了食品价格上涨带来的好处。农产品生产价格的涨跌直接影响着农民农产品的出售收入。上半年,福建省部分农产品价格持续上涨,特别是畜牧产品价格普遍大幅上涨,其中:猪、牛、羊价格同比分别上涨25.8%、6.5%、11.3%,鸡、鸭、鹅价格分别上涨11.0%、9.2%、8.9%。受此影响,上半年农民人均出售农产品收入799.10元,同比增加102.30元,增长14.7%;其中,人均出售牧业产品收入260.77元,同比增加41.61元,增长19.0%。据测算,上半年农民因农产品生产价格上涨8.7%,人均增收68.73元,占家庭经营第一产业增收额的67.2%,占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增加额的25.1%。农民家庭第一产业现金收入扭转了去年同期低迷的增长态势,得到恢复性地快速增长,人均858.74元,增加102.31元,增长13.5%,增幅同比上升7.3个百分点;其中,牧业收入274.99元,同比增加43.64元,增长19.0%,增幅同比上升23.1个百分点。在牧业收入中,人均出售生猪收入190.15元,增加31.71元,增长20.0%,拉动牧业现金收入上升13.7个百分点,贡献率达72.7%。

    

    (二) 农产品涨价带给农民的实惠近一半被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所抵消。农产品涨价的主要因素是农业生产成本的上升。如生猪的主要饲料是玉米,玉米价格一直居高不下,直接导致饲养成本增加。据对部分养猪户调查,2006年由于饲料价格比上年上涨18.1%、仔猪价格上涨31.7%、雇工工资上涨23%等因素,造成养猪成本上升17%。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增加了农民家庭生产经营费用的支出,上半年,因农产品生产价格上涨8.7%,农民人均增收68.73元,而同期农民农业生产经营费用支出408.75元,同比增加49.58元,增长13.8%,扣除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7.6%后,实际增长5.8%;其中,因农资价格上涨人均增支28.87元,占农业生产费用增加额的58.2%。农民因农产品价格上涨所带来的实惠,有42.0%被农资价格上涨所抵消。由于农民生产、生活消费显著特点是自给性强,农产品中占有相当比例用于自己消费(含生产消耗),2005年、2006年自给性消费占农产品出售的比重分别为22.0%和21.5%。因此,农产品涨价所增加的另一部分收入是实物收入,这是农民感觉不到明显实惠的隐性收入,而农民用于现金支付的生产和生活支出,受价格上涨影响感受明显。

    

    二、对农民生活消费的影响

    

    (一)食品消费支出快速增长推动农民现金支出较快增长。福建省人多地少,是我国粮食主销区之一。粮食、肉禽蛋等食品价格的上涨,对部分生产经营户尤其是规模户带来了较大的收益,但大部分农户并非规模经营户,因此并未从中得到太多实惠,而由于肉禽及其制品消费在居民家庭食品类支出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其价格突发大幅上涨,在很大程度上推动其他食品价格的上涨,上半年农村食品类价格上涨10.4%,超过农产品价格涨幅1.7个百分点,推动了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的上涨,农民的生活消费支出已明显增加。上半年,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68.53元,同比增加175.93元,增长11.8%,增幅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受农村食品类价格上涨10.4%的影响,农民食品消费支出增长加快,人均764.67元,增长14.0%;其中:人均购买谷物、肉禽蛋奶及其制品、蔬菜及制品、水产品及其制品等支出分别是69.35元、211.18元、44.03元、94.17元,同比分别增长32.4%、10.5%、16.0%和15.1%。

    

    (二)食品涨价抑制了农民购买欲望,消费量有所下降。上半年,因农村食品类价格上涨10.4%,农民人均增支72.03元,占食品消费增支额的76.5%,占生活消费增支额的40.9%。由于肉禽蛋等主要副食品价格的上涨幅度较大,农民购买欲望受到抑制,部分食品类购买金额增加而数量却减少(粮食除外);其中,人均购买谷物(以大米为主)金额增加16.98元,数量也增加7.19公斤;购买猪肉金额增加9.43元,数量减少1.08公斤;购买叶菜类金额增加1.83元,数量减少0.16公斤;购买活鸡活鸭金额增加2.27元,数量减少0.12公斤;购买鲜蛋类金额增加1.00元,数量减少0.20公斤。

    

    三、对低收入户的影响

    

    食品价格大幅上涨,特别是肉禽蛋及其制品价格的上涨,增加了低收入家庭的消费支出,给承受能力原本较低的低收入家庭生活造成了不利的影响。由于低收入户收入低且不稳定,同时食品消费支出占其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也比一般家庭要高,食品类价格上涨对他们的影响也更加明显,物价上涨带给他们的压力与阵痛明显高于一般家庭,生活质量明显下降。据对福建省20%的低收入组农户调查,低收入户在这次农产品涨价中得到的实惠较少,所面临的生活压力更重。

    

    (一)低收入户从农产品涨价中得到实惠较少。低收入户尤其是困难户因缺少劳动力与资金,无法根据形势及时扩大经营规模,上半年农产品出售量没有因为涨价增加反而减少,因此低收入户没有从农产品涨价中得到太多实惠,上半年人均出售农产品收入仅283.45元,同比减少3.7%,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35.5%。其中,人均出售谷物量减少1.83公斤,收入减少1.63元;出售猪肉量减少1.82公斤,收入减少3.39元;出售家禽量减少0.13公斤,收入也仅增加0.1元。

    

    (二)低收入户因食品价格上涨增支明显。上半年,低收入组农户人均食品消费支出511.78元,同比增加75.96元,增长17.4%;占生活消费现金支出的比重为50.7%,比全省平均水平高8.5个百分点;其中,因农村食品价格上涨10.4%,人均增支48.21元。在食品消费支出中,人均谷物支出增加2.46元,食用油支出增加3.10元,蔬菜及制品支出增加1.95元,肉禽及制品支出增加24.34元,水产品及制品支出增加3.78元,在外饮食支出增加3.66元。

    

    (三)低收入户生活质量有所下降,存在低质缩量消费行为。上半年福建省农村猪肉、鸡、鸭、鲜蛋等价格分别大幅上涨22.8%、27.1%、25.1%、35.3%,受此影响低收入家庭在这方面的消费数量有所降低或仅持平,上半年低收入家庭人均购买猪肉7.02公斤,同比减少1.22公斤;购买鸡0.66千克,增加0.01千克;购买鸭0.59千克,减少0.19千克;购买鲜鸡蛋0.61千克,减少0.09千克;购买鲜鸭蛋0.43千克,减少0.16千克。近期肉禽等主要副食品价格上涨后,低收入家庭尽量节省食品开支,选择购买市场上较便宜的肉菜,或改吃鱼类等其他副食品,有的甚至等到收市时间才去购买最便宜的菜,一些低收入户家庭通过降低购买食品的档次来减少支出,主要表现在购买价廉质次的商品或改变生活方式,以满足生活基本需要。如购买大米的每公斤平均价比全省平均水平低0.07元,购买植物油的每公斤平均价比全省平均水平低0.12元,购买猪肉的每公斤平均价比全省平均水平低0.21元。

    (来源: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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