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半年粮食市场价格情况
上半年,原粮收购价格稳中升降,成品粮零售价格略有上涨,粮食价格总体高于上年同期。
(一)粮食收购价格有升有降,零售价格稳中略涨。1、2月份,粮食收购价格基本平稳,主产区国有、非国有粮食企业(下同)小麦、稻谷、玉米每50公斤(下同)收购价格分别保持在75元、81元、65元左右。3月初以来,小麦价格有所下降,稻谷价格稳中略升,玉米价格高位继续上涨。6月下旬,主产区小麦、稻谷、玉米平均收购价分别为72.45元、82.86元、71.86元,与年初相比,小麦价格下降3.46%,稻谷、玉米价格分别上涨2.35%、10.78%。
6月下旬,36个大中城市面粉、大米每500克(下同)零售均价为1.48元,比年初略涨0.68%;其中,富强粉,标准粉、早籼米、晚籼米、粳米价格分别为1.50元、1.32元、1.37元、1.52元、1.72元,与年初相比,富强粉、粳米价格持平,标准粉、早籼米、晚籼米价格分别上涨0.76%、0.74%、2.01%。
(二)粮食市场价格总体高于上年同期,新粮上市收购价格继续保持较高价位。上半年,稻谷、小麦、玉米三种粮食加权平均收购价为75.70元,比上年同期上涨8.92%。其中,稻谷、小麦、玉米平均收购价分别为81.59元、74.14元、67.15元,分别上涨4.27%、7.49%、22.05%。36个大中城市大米、面粉平均零售价格为1.48元,比上年同期上涨6.34%。其中,富强粉、标准粉、早籼米、晚籼米、粳米零售价格分别为1.51元、1.31元、1.36元、1.50元、1.71元,分别上涨8.04%、5.68%、4.82%、6.27%、6.66%。
近期冬小麦产区新麦陆续上市,收购价格普遍比上年同期有所提高。6月下旬,河南、河北、山东白小麦收购价分别为74.00元、73.50元、74.50元,比上年同期分别上涨4.96%、3.65%、8.76%;安徽、河南混合麦收购价分别为68.75元、71.66元,分别上涨2.03%、3.36%;江苏、湖北、四川红小麦收购价格分别为68.38元、67.50元、74.69元,分别上涨2.06%、2.66%、14.08%。
二、后期粮价走势预测
从供求、政策等方面因素来看,预计后期市场粮价保持基本稳定,价格不会出现大起大落情况,小麦价格将逐步趋稳走强。
(一)粮食生产保持增长态势,供求基本平衡。今年中央继续巩固、完善、加强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农民种粮积极性仍然较高,粮食种植面积稳中略增。据国家统计局农作物种植意向调查,2007年全国粮食播种面积预计为10610万公顷,比上年增长0.5%,连续4年保持增加。目前,夏粮收割已基本进入尾声,据农业部初步预计,丰产丰收已基本成定局,总产有望实现自1985年以来首次连续四年增产,单产有望再创历史最好水平。从总体供需情况分析,正常情况下当年粮食产需将继续保持基本平衡,粮价具备稳定基础。
(二)政策因素有利于粮价稳定。近期国家已公布了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等6省继续实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也仍将继续实行。当前国家仍掌握较多粮源,调控措施进一步完善,调控能力较强,这些都将有力保障粮食市场稳定。
(三)粮食购销企业积极性有所增强。去年夏粮收购期间,市场收购主体观望等待,收购数量偏少,一定程度导致后期粮价上涨后其经营上的被动,预计今年小麦集中收购期收购积极性会有所增强。同时,去年底的粮价上涨也会使今年农民售粮期望价格有所提升,惜售心理有所增强。供需双方心态和行为的变化将一定程度推动小麦价格走强。
也应该看到,虽然当前我国粮食总体供求基本平衡,市场运行较为平稳,但也还存在着一些不利于粮价稳定的因素。
一是大多数粮食企业经营特点仍是随购随销,商业库存较为薄弱,粮食库存主要集中在国家储备库,市场自我调节能力仍然不强。
二是秋粮收成如何尚不确定。虽然夏粮已取得较好收成,但总体看今年我国气象年景偏差,当前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较为严重,病虫害偏重发生,秋粮生产形势面临较大考验,产量如何还存有变数。
三是国内价格总水平上涨加快,特别是食用油、猪肉等农副产品价格波动较大,其对粮食市场价格的潜在影响也不容忽视。
四是全球粮食供应偏紧,新年度粮食产量仍低于消费量,投机炒作将可能使国际粮价大幅波动。
综合分析,预计小麦价格逐步走稳趋强,集中收购期价格有望高于去年同期;早籼稻价格近期内随着新粮上市临近,可能高位小幅下降,但新稻价格仍将保持较高水平并会高于上年同期;秋粮上市前,晚籼稻、玉米价格高位小幅波动,粳稻价格小幅回升。
三、几点建议
夏收小麦已进入收购旺季,新早稻也即将上市,当前要切实抓好新粮收购工作,进一步加强市场调控,努力使粮价保持在较高水平,为农民卖粮创造良好条件。
(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要引导和鼓励各类粮食经营和加工企业积极入市收购新粮,形成多主体、多渠道共同收购的市场活跃氛围。要做好信贷支持工作,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自主收购、储备和销售能力,提高市场自我调节能力。粮食、工商等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督促粮食企业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特别是要确保将库存保持在规定的底线以上。
(二)确保最低收购价政策落实到位。已启动最低收购价预案地区指定的收购库点,要严格落实国家政策,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坚持做到按质论价,切实保障农民利益。尚未启动预案地区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粮食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时要及时启动预案。价格、工商、粮食等部门应密切配合,加大对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压级压价、变相拒收的行为要严厉查处。
(三)做好市场调控工作。要根据市场粮食供求、价格变化情况,把握好陈粮销售的力度和节奏,既要保证市场供应,也要避免冲击市场、拉低粮价。要准确掌握国内不同粮食品种产量、库存状况,深入分析研究国内外粮价走势,适时调整粮食进出口政策。
(四)加强粮食市场价格监测。各级价格部门要密切关注粮食市场价格及动态,加强对粮价走势的分析预测,特别要注意及时捕捉反映市场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潜在的不稳定因素,确保为粮食调控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此外,要继续抓好秋粮生产的各项工作,尽量降低各种自然灾害对粮食生产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