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在其网站发布的管理草案规定,买家必须在签定大豆或豆粕合同后的72小时内向政府报告。这项管理规定可能会延伸到其它农产品。
商务部没有提供其它方面的细节。商务部也没有表示这项新规定何时实施。
管理草案要求出口商必须向政府报告贸易细节,其中包括船货离港以及到货日期。如果进口商未能及时报告船货或者报告错误,那么将予以警告,或者面临高达5万元(6,545美元)的处罚。对于情节严重者,商务部还可能会暂停其贸易一到三年。
中国计划对大豆及豆粕进口实施新的管理政策 |
作者: | 来源: | 日期:2007-06-12 |
|
|
管理员信箱:feedchina1@163.com |
Copyright © 1998-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国饲料》杂志社 Email:feedchina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