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农产品出口占世界市场份额小,加之在出口的农产品中,相当一部分是低价值产品和低附加值产品,而畜产品等高价值农产品却因卫生安全条件原因难以大量出口,使得农产品出口应具有的“以农为本”绩效没有凸现。如2002年农产品出口使农民人均收入增加12.13美元,出口收入只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3%。2003年,农民从农产品出口中获得的收入份额约为1/8。我国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将近3万亿元,出口总额所占比重不到6%,农民所得部分不到1%。而且由于进口中初级产品所占比重大,农民因此而减少4%的市场份额。从农产品出口的就业贡献来看,2002年我国农产品出口虽创造4704.5万个就业岗位,但只占中国总就业人口73740万人的6.38%。2004年农产品出口233.9亿美元,为农民提供6465万多个就业岗位。
事实上,农产品出口不是国际贸易中单纯的买卖问题,如何让更多的农产品走向世界,如何让农产品出口更好地为“三农”带来实效?分析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强化农民的市场观念,培养其市场理念,使农民参与期货交易,规避农业市场风险。在我国农村中流行这样一句话,“多种不一定增收,多种两亩不如会卖一亩”。加入WTO后,我国的农民就和国际市场紧紧联系在一起了。在各国农民都参与其中的农业利益再分配格局中,没有市场理念的农民是很容易吃亏的。因此,基层政府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并帮助农民操作市场,通过在期货市场上进行套期保值来规避现货交易中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通过套息保值,实现再分配,让农民在实践受益中认识期货市场、接受期货市场。如黑龙江省2003年产大豆970万吨,其中商品粮600多万吨,如果当年商品大豆都能在期货市场提前卖出,以多增收0.20元/斤计,该省豆农则可多增加收入20多亿元以上。
2、加强农业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近年来,国家加强了农业科技开发和科技人才的培养力度。据资料显示,2004年,国家安排星火计划项目1692项,其中农产品加工项目占33.1%,农村优势资源开发和特色产业项目占13.89%,高效种植和养殖业项目占24.7%;培训乡镇企业各类人才310余万人,支持236个乡镇企业建立了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培育了1500余个国家级各类农村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尽管如此,目前中国出口农产品的疫病、农兽药残留和环境污染等质量卫生安全问题仍十分严重,在很大程度上限制水产品、畜产品、水果和蔬菜等出口优势的发挥;出口农产品以初级产品为主,加工程度不高、附加值低,依赖低价竞争,缺乏核心竞争力。因此,要继续加大自主研发技术或引进国外技术的力度,构建一个从农业生产、加工到营销的绿色技术开发、引进、转化、示范体系,开发、集成一批绿色农业重大关键技术,攻克一批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农产品加工、保鲜中的重大技术瓶颈问题,以现代生物育种技术、农产品检测技术、技术质量标准等一系列技术体系为支撑,开发和推广具有高品质、高价值的农产品,提高出口产品质量,优化农产品贸易结构,使我国农产品的劳动密集型低成本优势,能与技术创新、结构升级的核心竞争优势结合起来,形成保证我国农产品出口持续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和动态比较优势。
3、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出口促进机制。一是建立农产品出口促进基金,资助农产品出口的研究开发、开拓国外农产品市场、应诉国外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监督国外农产品进出口政策法规公平性等活动,保证和维护中国农产品进出口公平竞争的环境。二是建立和完善以出口信贷和出口信用保险为重点的农产品出口金融支持体系,推动出口信用保险与出口融资业务有机结合。三是设立农产品预警调节专项资金,建立补偿制度。在进口农产品价格低于国内生产成本90%以内时,国家对本国农产品促销进行补贴;在进口农产品价格为国内生产成本80—90%时,国家除对促销进行补贴外,还应收购、储藏国内农产品,并对降价使用的农产品进行补贴;在进口农产品价格低于国内生产成本80%时,国家启动转产、转业和退耕补贴机制。
4、在主要贸易伙伴国建立农产品出口行业协会,协调和促进农产品出口。协会的主要职能有两项:一是市场调查和信息反馈。市场调查的内容包括我国农产品的品牌形象、外国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市场占有率、对我国生产者的影响及其反应(先说国内的,再说国外的)、以及外国对限制农产品进口的立法、市场上同类产品的竞争状况等。根据市场调查所收集到的信息,及时进行分析和传递,为出口企业提出开展和改进出口活动的对策和可行性方案。二是加强与国外相关行业协会和非政府组织的联系,通过对话交流、业务合作等方式建立起良好的互信关系。一旦我国产品遭受国外反倾销指控,行业协会就可利用这种互信关系游说对方,争取进口国代理经销商、用户和消费者组织的支持,利用经济利益的分歧,瓦解起诉国内部的反倾销阵线,尽量避免反倾销,或把反倾销带来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保护出口企业的利益。
5、加大补贴力度,提高补贴效率,切实增加农民收入。目前,我国对农业的补贴仅为农业总产值的2%-3%,按照WTO的规定,我国对农业的“黄箱”补贴允许在农业总产值的8.5%以内,而“绿箱”政策中有11类农业补贴支持措施,我国仅使用了6项。根据农业补贴政策存在的不足,借鉴国际经验,今后我国农业补贴可按照“一个中心,两个转移”的基本思路,即以增强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为中心,从补贴农产品流通领域向补贴农业生产领域转移,从保障农业生产型补贴逐步向增加农民收入型补贴转移。在财力无法与发达国家相抗衡的硬预算约束条件下,突出重点产品、地区、人群和企业,集中使用资金,降低补贴资金运行中的交易费用,提高补贴效率,进而促进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提升。针对我国工业化中期阶段农民增收困难这一实际,要将短缺时代刺激生产、增加产量的农业补贴政策重心,逐步转到扩大就业、增加收入的方向上来。通过增加农民收入,引导农民加大人力资本投入,以增强经营能力,提高技术水准,从而间接强化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