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林、农经)厅(委、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中国大豆产业协会成立前的准备工作,定于2007年1月6日在北京召开中国大豆产业协会筹备成立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通报《民政部关于中国大豆产业协会筹备成立的批复》(民函[2006]298号),介绍中国大豆产业协会筹备的有关情况;
(二)布置协助发展协会会员、推荐协会理事和常务理事候选单位及个人等工作;
(三)座谈讨论:分析大豆产业形势,讨论中国大豆产业协会成立的有关事宜,对《中国大豆产业协会章程》(讨论稿)征求意见。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07年1月6日,会期1天。1月5日报到。
地点:嘉苑饭店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柳树路6号
饭店总机:(010)62272288传真:62270819
三、参加人员
(一)大豆主产区的各省(区、市)、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等主管大豆生产的处级负责同志,并可适当邀请当地相关企事业单位参会;
(二)有关大豆种植、加工、科研、流通等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相关负责同志。
四、有关要求
(一)请参会各省(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准备大豆产业形势分析材料,其他单位准备相关交流材料,并打印60份带到会上交流,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lulg5715@vip.sina.com和huomeili@agri.gov.cn;
(二)会议不安排接站,请代表自行前往会议地点;
(三)请于2006年12月30日前将参会人员告知中国大豆产业协会筹备工作组。
联系人:卢林纲、李建兵、侯振宇、霍美丽
电话:(010)65521340、65520093传真:65520119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推荐中国大豆产业协会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单位的通知
农办农[2006]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林、农经)厅(委、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各有关单位:
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于2006年10月8日批复中国大豆产业协会筹备成立,中国大豆产业协会是由中国境内从事大豆生产、加工、流通、科研、推广以及相关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联合组成的具备全国性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行业组织,接受农业部和民政部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
中国大豆产业协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宪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维护大豆种植者及相关企业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桥梁、服务、自律、维权的作用,以推动中国大豆产业的发展为宗旨。
为了积极有序地做好中国大豆产业协会的筹备工作,请各省(区)按照上述精神,协助推荐中国大豆产业协会的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单位。凡在境内从事大豆种植、科研、加工、贸易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可作为推荐对象。推荐中应遵守入会自愿的原则,征求被推荐单位的意见。理事单位在会员单位中推荐,常务理事单位在理事单位中推荐。各地应尽可能多地推荐大豆生产农场、大豆合作社、专业村及与大豆生产有关的科研、加工、贸易、企事业单位作为会员。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河北、河南、山东、安徽、江苏、黑龙江农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主产区,推荐的理事单位不少于10个,常务理事单位不少于3个。在其他非主产省区,推荐的理事单位不少于3个,常务理事单位不少于1个。对于拟向中国大豆产业协会推荐的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单位要分别填写推荐表,加盖公章后于2007年1月15日前邮寄到中国大豆产业协会筹备组。
联系人:卢林纲、李建兵、侯振宇、霍美丽
电话:(010)65521340、65520093、65520119(传真)
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3号
邮编:100020
相关链接如下:
http://www.agri.gov.cn/xztz/t20061229_749351.htm
http://www.agri.gov.cn/xztz/t20061229_74934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