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发〔2006〕88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关于2007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办发〔2006〕12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所2007年部分节假日休市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07年1月1日(星期一)至1月3日(星期三)休市,1月4日(星期四)恢复交易;
二、春节:2007年2月17日(星期六)至2月25日(星期日)休市,2月26日(星期一)恢复交易;
三、“五一”:2007年5月1日(星期二)至5月7日(星期一)休市,5月8日(星期二)恢复交易;
四、“十一”:2007年10月1日(星期一)至10月7日(星期日)休市,10月8日(星期一)恢复交易。
请各会员单位据此安排好有关工作并及时通知客户。
大连商品交易所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