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负责人说,目前我国允许进口的转基因植物产品主要为大豆和大豆油,均以原料方式进口后用于加工。
入境时,进口商或代理人均按规定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提交了转基因的声明、转基因安全证书和批准文件;检验检疫机构在查验货证相符后,按照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样品进行转基因符合性检测,经检测上述货物均符合我国转基因标准的规定。各检验检疫机构对检验检疫合格的转基因大豆原油出具证明并进行转基因产品标注,准许运至加工厂进行精炼加工。
国家质检总局昨日表示——进口转基因大豆油符合要求 |
作者: | 来源: | 日期:2006-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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