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快启动农产品贸易促进资金。2005年10月,商务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暂行管理办法》,2006年资金项目将正式启动。该项资金主要用于推动企业建立质量可追溯系统,开展产品认证和生产体系认证,鼓励有机农产品、特色农产品和深加工农产品出口。
二是为农产品出口提供金融支持。商务部、财政部将确定一家政策性金融机构,为农产品出口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解决企业融资困难问题,并将于今年内,在山东等地开展试点。
三是完善农产品出口公共服务体系。2006年上半年,商务部将继续在主要出口地区举办应对日本和欧盟食品安全新法规的培训,使地方和企业尽早了解信息,及时调整生产。进一步拓宽信息服务领域,增加产品内容,在年内编写完成25个出口指南、20至25个重点出口商品月度报告、40多个主要进口国的市场信息月报,撰写并发布农产品出口月度分析报告等公共信息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