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豆油期货合约已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豆油期货合约的批复》(证监期货字[2005]196号)批准,相关业务规则的修订或新增部分也于2005年11月1日经大连商品交易所第二届理事会审议通过。现将豆油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交易时间
豆油期货合约自2006年1月9日(星期一)起上市交易。
二、上市交易合约及挂盘基准价
上市交易合约为Y0603、Y0605、Y0607、Y0608、Y0609,各合约挂盘基准价自Y0603起依次为:4900元/吨、4940元/吨、4980元/吨、5000元/吨、5020元/吨。
三、交易保证金及涨跌停板幅度
豆油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新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盘基准价的10%。
四、交易手续费
豆油期货合约交易手续费为6元/手,当日同一合约先开仓后平仓交易手续费按3元/手收取。
五、持仓信息公布
当某豆油期货合约双边持仓量达到6万手时,交易所将公布该合约会员的成交量和持仓量。
六、指定交割仓库
豆油基准指定交割库为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嘉里油脂公共设施(上海)有限公司、中盛粮油工业(镇江)有限公司、益江(张家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张家港江海油脂接运有限公司、中盛粮油工业(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嘉里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天津惠鑫大豆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天津龙威粮油工业有限公司、正大集团(天津)实业有限公司、北海粮油工业(天津)有限公司。
豆油非基准指定交割库为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黄海粮油工业(山东)有限公司、山东新良油脂有限公司。
上述指定交割库自豆油合约上市交易之日起使用。交易所将视市场发展情况增设其它豆油指定交割库。
豆油期货合约和相关业务规则修正案详见附件,豆油指定交割仓库有关事项另行通知。相关业务规则已在本所网站(www.dce.com.cn)发布。
附件: 1. 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货合约
2. 大连商品交易所业务规则修正案
大连商品交易所
二○○六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