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22日,大商所推出了黄大豆2号合约,设计了以粗脂肪含量为核心的指标体系,以期为油脂企业提供直接便捷的避险渠道。但那时的黄大豆2号可谓“生不逢时”。由于当时受国家转基因政策的影响,进口大豆进入期货交割存在不确定性。为防范和控制意外市场风险,交易所不得不将国产大豆放在突出位置,质量标准和升贴水设计倾向于国产大豆,将标准品粗脂肪低限确定为干基计算的17%,使几乎所有的国产大豆都可进入市场交割。这么做虽然保证了充足的可供交割量,但也影响到以进口大豆为主要原料的压榨企业的参与积极性。由于偏离了设计时的初衷,市场只能以“清淡交易”来回应这一设计上的缺憾。
目前,国家转基因管理政策稳定,大豆进口贸易已步入常规。在此背景下,大商所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对黄大豆2号合约进行了修改,将其定位调整到以进口大豆为主的方向上来。可以说,黄大豆2号重新修改上市为众多的油脂、贸易企业参与套保交易、回避国际大豆采购风险,提供了有效的市场工具。作为全球大豆最大买主,国内油用大豆期货市场的运行,将会在国内形成集中而权威的市场价格,从而影响国际市场。
笔者认为,大商所在完善合约的基础上首先要对交割库进行合理布局。显然将交割仓库仅设置在大连一地已不合时宜,应在沿海油脂加工密集区增设相应的交割库,方便压榨企业、贸易企业参与,减少其交易成本。其次,还要争取有关政策支持,简化进口大豆交割许可证申请范围和时间,保证2号豆的流通性,使交易者心中有数,敢于大胆参与。最后,还可考虑采用减免手续费、吸引做市商等措施来活跃市场。 各期货经纪公司也应积极配合大商所进行新黄大豆2号合约的市场推介工作。2号合约相对于1号合约仍有交易条款复杂、合约标的物子项繁多等特征,学习和适应新黄大豆2号合约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因此积极广泛的市场推介、培训工作显得十分重要。广大投资者,特别是压榨企业应树立信心,重新认识和评估修改后的黄大豆2号合约,认真研究新规则所带来的商机,并结合自身企业实际,积极入市交易。
笔者相信,通过政策支持和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在不远的将来,新黄大豆2号合约将与黄大豆1号合约一道互为补充,同铸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