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发〔2005〕19号
各会员单位:
为了满足广大现货相关企业和投资者的避险与投资需求,我所拟修改黄大豆2号合约。在合约完善过程中,希望能够与会员单位合作,凝聚众人智慧,使黄大豆2号合约更加贴近现货市场,更加符合投资者的需求。为此,我所特邀请会员单位共同参与黄大豆2号合约的修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有关建议和意见请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反馈至大商所。
附件:关于修改黄大豆2号合约的征求意见稿
传 真:0411-84808530
电子邮件:liq@dce.com.cn
截止日期:2005年4月30日
大连商品交易所
二○○五年四月十五日